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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观察】陈春兰橘子洲举牌抗议长沙芙蓉区强拆公民房屋不赔偿

2016年05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132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素文转自博讯网

我叫陈春兰,女,1961年出生,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邵阳坪102号,是府后街棚改项目丰盛时代大厦的拆迁户,特困低保家庭。我的门面和住房被强拆7年了,合理合法有依有据合理的要求,得不到安置,孤儿寡母的生存权利被剥夺。投诉无门,拆迁安置方案和拆迁政策形同虚设。被逼上京维权,被无数次非法关押和拘留。

一、非法绑架,暴力强拆

在所有住户都没有走,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始就是强拆我的房子,杀鸡给猴后看。2009年8月23日早晨6点多钟,我在蔡锷中路泉昇大酒店(原日银大酒店)门前走路,突然一部银灰色的面包车在我的身边停下,车上下来4个20多岁身穿便装的男人,用手铐反铐我的双手,用很大一团卫生纸塞在我的口里,把我拖进了面包车。在车上用手掐住我的两腮,用钥匙钻我的牙齿,满口鲜血。我以为是黑社会的人,到了法院才知道是芙蓉区法院的人。我才知道家人被人打伤,从床上拖出来衣服都没穿全部被抓到了法院。强拆了我的门面和住房,毁灭了我所有的财务。像我这种家庭,最高法院明文规定不能强拆。可是法院却知法犯法。

二、违法行政

区政府不作为,官商勾结,暗箱操作,非法剥夺我的门面,住房不进行安置。按照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的政策依据、《国务院第30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157号令》,《长沙市政府第79号令》的规定,和拆迁安置方案的规定:“考虑到被拆迁人未房改等综合因素,按产权面积交纳785元/平方米购房款后,按照本安置方案中私有住宅进行安置”,这个785元/平方米就是购买产权费,由提前搬迁奖900元/平方米冲抵。区政府应该就地安置我的门面和住房,可是政府坚决不给我安置,所有的门面和住房都安置的很好,厨房、厕所、废弃的房子都分了门面,最多的分了三个。住房是2-4倍各不相同。只有我一个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执照,十多年的门面,孤儿寡母的唯一求生依靠,得不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剩余的门面还有8个,坚决不解决我的问题。抢了我的门面和房子给开发商卖钱,把我们母子逼上绝路。

我是一个寡妇,丈夫99年去世,我与3岁的儿子相依为命,我没有工作和其他任何的经济来源,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十多年,我是靠自己的手艺和这间门面,带着儿子艰难度日,维持生计。被强拆后我们什么都没有了,靠借钱维持生活。儿子现在读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我丈夫生前在长沙市内燃机配件总厂(国营企业)工作了21年,没有享受政府的任何福利,政府没有管过我们母子的死活。这次拆迁没有得到政府的丝毫关照,反而遭到迫害。我们现在没有饭吃,孩子面临辍学,我被逼上北京无数次,欠债20多万元,精神崩溃。我的孩子在学习、生活和心灵上受到很大的伤害。

三、非法关押、非法拘留

因政府一直不予理睬,不解决问题,被逼上京维权。每次从北京回来,定王台派出所的人开着警车,像押罪犯一样,把我押进派出所,一关就是30多个小时,然后还用手铐,铐着我进了拘留所。我犯了什么法,凭什么一次又一次遭到非法关押,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欺负孤儿寡母,天理不容。请求上级领导调查核实,还我一个公道,解决我们门面和住房安置问题,赔偿强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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