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云转自明慧网: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原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教师陈雪被非法调离教师工作岗位;被非法强行扣除工资一万五千元;被非法剥夺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两次被非法抄家;两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劳教两年。本人及家人承受极大的精神压力。七月七日,陈雪用邮政快递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
以下是陈雪自述的事实与证据:
我从小常常思考人从哪里来,死后将去哪里,人该怎样活着等等问题。也看了佛教、基督教的一些书,可是看不懂,也没有人可以解惑。在父母师长眼里,我是个善良乖巧优秀的女孩。可是进入青春期后,我变得越来越偏激和叛逆。高一那年母亲的辞世和家庭的变故,给我造成很大的心灵创伤。上大学后,从闭塞落后的南方小镇来到北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我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等各方面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迷失了自己。我开始变坏,抽烟、喝酒、上夜店……人也越来越物质,越来越自私。当时内心是很痛苦迷茫的,可是就是找不到一个支点,撑住自己。
一九九六年八月,我大学三年级那年暑假,在老家福建省宁德市,我的一位高中同学向我介绍了法轮功,之前他在河海大学接触并开始修炼法轮功。当天晚上直到第二天下午,我一口气把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看完了。《转法轮》解答了许许多多我的人生疑问,我知道了人为什么活着,人该怎样活着。我发自内心认同“真、善、忍”,发自内心想在生活中实践“真、善、忍”。法轮功成了我生命的支柱,他支持我,约束我,截止了我生命的败坏和下滑,让我按照“真、善、忍”去为人处世,成为好人,更好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我承受不住来自家庭、公司、社会的巨大压力,被迫放弃信仰。当时内心是非常痛苦的,我深深知道法轮功是好的,是被冤枉的,可是因为自己的怯懦,只能苟且躲在一边,不敢说一句公道话。表面上我和大家一样有说有笑,正常的生活:结婚、生子,二零零三年五月我还应聘成为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的教师,有了令人羡慕的好工作。可是我的内心日渐枯萎,如行尸走肉一般。尽管如此,“真、善、忍”在我心中已经扎了根,平时生活工作中我仍然会按照大法的要求,真诚、善良、宽容待人。我的教学工作得到领导、同事和学生的一致好评以及评审专家的肯定。
二零零六年八月,在同修的帮助下,我重新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在课间和学生讲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疑点及全球千万人退党大潮的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学生构陷。在当时福建省教工委书记陈桦的授意下,十二月五日福建工程学院将我调离了教师工作岗位。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福建工程学院配合福州市晋安区国保大队警察从学校将我绑架,国保警察要求我写保证书,保证不在学校范围内跟学生和老师讲法轮功的真相。写了保证书就恢复我的教师岗位,恢复我的自由,否则将面临牢狱之灾。我拒绝写这样无理的保证书,之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福建工程学院颁布红头文件,将我行政记大过处分,强将我二零零六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因此强行逐月从我工资卡上扣除累计近一万五千元。当时我们全家五口只能主要依靠我丈夫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和还房子的按揭款,整个家庭承受极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为更好的做好教学工作,二零零四年我攻读了中南大学在职教师硕士学位。二零零六年十月已经以较优异的成绩完成了课程的学习,进入到了学位论文阶段。二零零七年九月,在福建工程学院的授意下,中南大学以我被福建工程学院行政记大过为由,不受理我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我因此至今不能完成学业。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下午,我从系办公室被福州市鼓楼区国保警察绑架,我家被非法搜查,我的《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打印机一台和一些复印纸被搜走。这一次,我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五月二十三日回家那天,又非法对我进行取保候审。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我从家里下楼上班时,被福州市国保支队几名便衣警察绑架。随后警察到我家里非法搜查,我的法轮功书籍、笔记本电脑一台及打印机两台等私人物品被搜走。二月十五日,家人为我请了律师,福州市国保支队的警察林峰剥夺了律师会见我的权利。二月二十五日在不通知我家人,不给我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情况下,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国保警察拒绝给我家人我的劳动教养决定书,致使我家人无法为我申请行政复议。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我以挂号信的方式将行政诉讼书邮寄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可是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五月间,在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专管队”。我被单独关押在一间监室中。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能离开监室,大小便在监室后阳台上的一个桶里解决。监室的窗户是不透明的,我被剥夺了和外界接触的一切机会,除了专管队的干警和每天与我形影不离的一到两个负责监视我的劳教人员。我被要求吃饭、睡觉、方便、洗澡都必须向干警报告并在获得她们的允许之后才可以进行。我每天被强迫观看干警们要求我看的视频光盘,内容都是造谣、歪曲、抹黑、妖魔化法轮功的材料,并被要求写观后感。干警每天都会来和我进行不平等的谈话,这种谈话可以任意持续到深夜一两点,而且常常是带有侮辱和攻击我的信仰和我的恩师李洪志先生的。
在福建女子劳教所“专管队”中,一整套迫害机制。法轮功学员基本的人生权利:吃饭、喝水、睡觉、洗澡、排便、说话、通信、购物、会见亲人等等权利部分或完全被限制或剥夺。管制迫害的松紧由专管队的狱警控制。在她们认为需要时,她们采用不让喝水,不让排便、不让睡觉、长期罚站、长期罚坐小凳子等等体罚迫害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不见血不见伤痕,却让人极其痛苦!狱警常常安排道德败坏的劳教人员贴身监视(称为包夹)法轮功学员,包夹劳教人员在狱警的纵容默许甚至指使下侮辱、歧视、打骂法轮功学员是常态。如果发现包夹人员良知尚存,执行狱警的迫害政策不到位,或善待法轮功学员,轻则换人,重则惩罚。劳教人员都称“专管队”是人间地狱。
二零一二年五月到六月间,“专管队”利用被中共歪曲变异了内涵的假佛教来“转化”(放弃信仰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在一层空置的楼层中,她们把法轮功学员单独关押在一间监室中,监室的窗户玻璃都贴上报纸,室内昏暗压抑,大白天也要开灯。她们逼迫法轮功学员看有关佛教的书、视频,听佛教的音乐。不时还有已经在福建女子监狱通过这种方式被转化了的“犹大”来现身说法。在这种完全封闭、消息闭塞、单向被强压灌输混淆是非,黑白颠倒的混乱信息的情况下,我被一种邪恶的力量推动着,在迷失糊涂中,写下“四书”。
二零一三年六月底,从劳教所回家半年后,我才慢慢清醒过来,在意识到自己对恩师对大法的背叛,犯下了大错时,我心中的痛悔和痛苦是难以言状难以承受的。信仰是人内心的自由选择,是可以用生命去维护的。可是被控告人却用尽各种方式让人背弃内心的自由选择,多么邪恶哦!我的这种背叛和痛苦是被控告人发动的迫害强加给我的,被控告人必须对我精神所承受的折磨承担法律责任。
几年的迫害,给我和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折磨,他们几乎天天活在恐惧之中。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晋安区国保警察用劳教威胁我,逼迫我写所谓的保证书。我丈夫被逼无奈,以割脉自尽相挟,要我写保证书。我当时一方面夫妻情深,另一方面不愿背叛信仰,就感觉肝肠寸断,悲怆痛哭,当时的场景在场的国保警察也为之动容。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我刚参加完我上幼儿园中班的女儿班上的家长开放日,第二天下班就不见了踪影。当时我被挟持在福州市洪山派出所,从下午五点多,一直到八点多,我的手机一次又一次的响起,那样急促那样渴望。我知道是我女儿在找妈妈。后来我回家后,一到下班时间女儿就给我打电话,并和我约定到家的时间。我如果晚到家几分钟,就会听到我女儿歇斯底里的绝望的哭声,只有我到家才能止住她的哭泣,她会紧紧的抱住我,生怕我又不见了似的。
我的父亲从小以我为荣,迫害十几年,常常担心女儿失去工作、家庭破裂。二零一一年底,当他左眼失明,在外地做手术,需要亲人陪护时,我却在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二年三月,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我九十七岁高龄的外婆过世,过世前她久久不愿咽气,亲人们都知道她在等着见我最后一面;我的姐姐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一个人照顾常年卧床的外婆,在体力精力透支,最需要姐妹支持时,却为我担心奔波。几次从宁德到福州要求接见我,被劳教所无理拒绝。为了开具劳教所额外要求的接见我要用的所谓证明,她四处碰壁,受人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