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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公正运营观察员忻伟忠:靖边官员侵吞资产指使黑社会打伤下岗职工

2016年04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160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本网信息员接到2013年4月9日,到西安陕西省政府上访的陕西省靖边县原饮食服务公司下岗职工们的投诉,对其遭遇进行了详细描述。以下是他们的投诉内容:

靖边官员侵吞资产指使黑社会打伤下岗职工

2013年4月5日凌晨1点40分,靖边县商贸办公室前主任陈建林指使黑社会打手五六十人,头戴安全帽,身着红色工作服,手持螺纹钢棒,砸开我们停车场的大门,砸烂停放的三辆小汽车。我们在停车场值班的十名职工阻止暴行,被野蛮推搡用螺纹钢棒殴打,其中有两人被打伤送医院救治,至今未出院。值班的职工被驱打出停车场后,大型铲车开进停车场,强行开工,推倒地面建筑,并有雇佣的人用电焊封死我们五间商业门面房的大门。我们职工随即报警,不久来了5辆警车,但警察问明情况后,没有上前制止暴行,更没有捉拿暴徒,只叫我们先送受伤者救治,就开车离去。

2013年4月5日上午,我们到县政府上访,没人管,行凶的暴徒逍遥法外,4月9日,我们职工连家属六十多人,到西安陕西省政府上访,要求查办凶手及其幕后指使者,查处侵吞企业资产、侵害我们下岗职工权益的贪腐官员。

被抢占的停车场,原是我们的工作单位靖边县林园饭店所在地,面积3亩。园林饭店是县原饮食服务公司的主要企业,2002年7月,县饮食服务公司进行改制,林园饭店也在其中,由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当时我们企业资产为780万元,但企业债务就有500多万元。陈建林当时兼任靖边县商业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组长,他将靖边县饮食公司经理张锦林等管理层成员全部停职,窃取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审批、领导改制等一切权利。陈建林知道政府有对改制企业减免贷款债务的政策,私下与工商银行协商,由工商银行起诉县饮食服务公司,以70万元将饮食公司财产拍卖给私人高成武,偿还了工商银行的70万元的贷款,工商银行还有230万元的贷款,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9月25日裁定被全部免除,使饮食服务公司的债务只剩270万元。但是陈建林一直隐瞒债务被免除230万元的真相,在2002年12月仍然谎称企业债务为500万元,宣布饮食公司46名职工,要想留下来,每人要交30万元,还清企业贷款,拿不出30万元的,每人可领到几万元的买断费,下岗回家。2002年,有多少人能拿出30万元?有30个职工被迫买断下岗,企业资产扣除500万元债务,每个下岗职工只能得到四、五万元的买断费,就与企业永远完全地脱离了关系。如果要享受养老和医疗等待遇,我们还要自己缴纳养老、医疗基金。我们这30名买断下岗的职工,一直被蒙在鼓里。

2008年,陈建林拆除了林园饭店的原建筑,准备在这块地皮上建更高大的饭店,也就在这时,我们逐步查明了陈建林在2002年9月隐瞒公司债务被免除230万元的真相。实际上银行被免除的债务,又被我们下岗职工承担,所以我们的买断费每人只有四五万元,如果扣除银行免除的230万元的债务,我们下岗职工获得的买断费要比4万元多得多。银行免除的这230万元的债务,被陈建林侵吞了。

我们从2010年就开始上访,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检察院调查,陈建林侵吞230万元银行减免债务的事实确凿,县检察院也正式立案,县长、县信访办也明确决定,“在问题处理前,园林饭店不准办任何重建手续。”但是至今没有处理陈建林侵吞230万元免除的债务的问题。无论我们多少次到靖边县、榆林市、陕西省上访,无论我们提供的证据多么确凿,都不顶事。我们这些下岗职工,就在原园林饭店的地皮上开办了停车场,建了门面房,经营以解决生活问题。

陈建林不但至今没有受到惩处,而且纠集他的弟弟陈建国、亲信李宏洲、米小宁等,实现了对原县饮食公司改制后的控股,并以第三方商贸办的身份出面,主持完成了持股职工向这些控股人转让股权。而陈建林所做的这一切,竟没有企业原法人代表张锦林作任何企业资产移交。

在欺诈情况下签的协议有效吗?企业这样的改制合法吗?

陕西省靖边县原饮食服务公司全体下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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