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国资委领导:
我(李震华)是川粮集团彭山国家粮食仓库正式职工,我于2015年12月1日向贵委投诉了我的相关问题,但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我不得不再次向贵委反馈相关情况。
我是1997年从四川省粮食学校分配至川粮集团彭山粮食仓库的国有企业正式编制职工,在库工作期间本人表现良好,先后从事了粮油储藏等工作,在职业知识竞赛中,本人也也曾获得第一名。2002年粮库我被待岗分流,2007年要我办理下岗,前后两次本人均未签收到任何政策文件,不得不接受待岗。为此,我多次回粮库或电话向粮库领导表达了:本人要求回粮库上班,不同意下岗,领导说现今没有岗位,要我等待或办理下岗。在我2002年待岗分流时,我就提出按国家相关政策将川粮集团彭山职工住房(现为租用)处置给我;2007年要我下岗时,我也再次要求处理住房问题后我可以同意下岗,同时我也向粮库说明了,我与我的爱人(她是安岳县粮食系统的)都是粮食系统的职工,她当时已经下岗,再强行让我下岗,是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从2002年至今,与我同时分流的人员,有的已经回粮库工作了,而且粮库还新招进了众多其他岗位人员,但就是没有通知我回去上岗。
自从川粮与川商启动国有企业重组,我已多次回粮库和集团找相关领导解决相关问题。在我2015年12月将相关问题反馈至贵委后,2015年12月23日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唐俊通知我回川粮集团就本人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沟通后,我也将我的相关诉求正式向集团呈报了书面材料,时间一晃又是几个月了,至今没有仍何正式答复。
问题久拖不决,我还想反馈一些问题:
一、川粮集团彭山粮库2015年组织了竞聘上岗,仍然没有通知我参加,是谁剥夺了我的权利?我依然要求回粮库上岗。
二、如果我的问题只有通过补偿的方式来解决(唐部长和律师也均表达了可通过补偿解决职相关问题,本人原意积极配合,沟通协商,就我的下岗补偿,五险一金和住房问题一并解决。
我想再次说明:现在的情况不是由我本人造成的,我也不愿意指责任何人。我的现在的情况有别于粮库在岗的正式职工(或合同工),如果通过补偿方式解决,我愿就相关问题一并协商解决,不愿接受分项解决,这也是2002年、2007年面对此事以来从未变更的诉求。我在粮库的工龄到现在已达20年,按现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况且本人属国企正式编制职工,当时未签且自今仍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过错方属粮库和集团。所以本人的职工身份问题比较复杂,应遵从事实,参照相关法律,协商解决。
这么多年,为了谋生,也未给粮库增加仍何负担,而今本人生活确实较为困难,望能尽快合理地解决。
若不能合理解决,本人也将通过多方合法渠道伸张本人的合法权益。
请领导多多关心,并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一个长期被川粮集团彭山粮库遗忘的正式职工:李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