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转自博讯网
自由亚洲电台消息,江西新余维权人士应立钢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日前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宣判,应立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另有一部被指“用于传播法轮功邪教组织信息的作案工具”的三星手机也被予以没收。
应立钢的辩护律师吕洲宾表示,应立钢只是向朋友推荐了一款翻墙软件,以及转发了一张64天安门广场的图片,上有“三退”和网址链接的水印,完全不能构成“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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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应立钢在北京昌平朋友赫威的住处被捕。警方还抄走了两台电脑、配件及手机。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