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宇翔转自博讯网
在北京的北大五七人是一个相对比较独立的群体,他们有十多位,都是当年的学生,互相间知根知底。他们受冤最大,受害最深,因而讨回公道的意志力最强。
不妨回顾一下,看他们的罪行或者无辜在哪里?王书瑶是原北大物理系学生,还是团干,1957年响应号召,帮助党整风,贴出了一张《高度集权是危险的》大字报,是不是针对性太强,说句俗话,正所谓哪壶不开掂哪壶,于是被划为极右,送去劳教,尽管这是一个常识性的正确的命题,但是公然评说,挑战政权,入右是理所当然,论右派质量,A级无疑。虽然后来的文革灾难恰巧就是高度集权(不受制约的权力)造成的,又一次的证明了命题的正确性,但是这样的话,其实即便是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也是高度敏感,也不见得谁都敢说的,因为它是很不受待见的。所好后来的领导比以前的领导聪明,不把自己对号入座,随你去说吧,于是给王书瑶俩字:“改正!”书瑶本人呢,对那篇文章钟爱有加,在过了五十年后,还为它写了《跋》(参见王书瑶博客)想必不是因为不思悔改,也不是因为敝帚自珍,而是因为那篇文章还有现实意义,也是因为他本人为那篇文章而被置于死地20年,亲身领受了高度集权的危险和可怕。
同是北大物理系的博绳武,当年只是17岁,他自嘲自己是“小右派碴儿”,他仅仅是因为“参加了”“百花学社”,在成立大会上签了一个名字而已,这个百花学社虽然还没有来得及进行什么活动,但是因为发起人是大名鼎鼎的谭天荣,所以后来很快被打成了“反动小集团”。在北大给予博绳武“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任”面前,博绳武确实徒有虚名,他真的不配担当,很无奈。
可以这样说吧,如果以普世价值观、民主宪政的立场来看,当年大大小小的右派被划,任何一个个案都是不能成立的;如果从维护专制一党专政的立场衡量,倒是确实有一些冒犯者的,不管哪一种,他们都在言论的范围,故从原有的五四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原则来衡量,“反右运动”不仅荒唐透顶,而且是明显违法的!
北大的五七人为了讨回公道,要求对右派问题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他们较早开始于1995年,上访北大党委和上书中央,接着年复一年,包括每年一度的校友会上多人挂牌(右派冤和右派索赔牌)亮相的举措,一概没有回应。无奈之下,直到2011年,他们决定申请游行示威,他们依法向北京市公安局递交申请,申请书是这样的:
“游行示威申请书
目的 : 要求中共中央下文,对我们错划右派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方式 : 游行、示威、喊口号、静坐
标语与口号 :
必须赔偿对错划右派所造成的损失
损坏东西要赔,天经地义
对错划右派赔礼道歉
右派分子都老了,反对拖延战术
不赔偿损失天理难容
等等
人数:7人(王书瑶、纪增善、沈志庸、俞庆水、博绳武、燕遯符、俞梅荪)
车辆、音响:无
起止时间:2011年7月15日10时到15日12时
集合地点:西四
解散地点:西四
途径路线:从西四出发,沿府右街向东,经过国务院后门时不打标语,沿南河沿向南,到长安街向西,越过新华门,到西单,折向北,到西四结束。
负责人姓名:王书瑶 纪增善”
他们按程序提前申报,遇到了不少周折,终于被拒绝受理,据答复北京市从未批准过一起游行(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那年的和钓鱼岛事件的游行是“特批的”)。没有受理,肯定谈不上批准,事情本该结束,但是到了7月15日那天公安局派出所把他们这些人分别地不是被关在家里不许外出,就是由派出所组织去“旅游”了,游行事件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