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波转自纽约时报中文网
北京——20年來,尚愛雲一直在等待着這一天,到時候,那些對她十幾歲的兒子因一起不是他犯下的殺人案被判有罪、並被執行死刑負有責任的人會被追責。
然而,追責的結果在本周出來的那個時刻,尚愛雲卻非常憤怒。內蒙古當局於周日宣布,只有一人將因尚愛雲的兒子呼格吉勒圖的錯誤定罪面臨刑事調查,所有其他26人都只受到輕微的過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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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趙志紅(中)因系列強姦殺人案而被審判。
「這些人連承認自己的錯誤、認識到自己不法行為的勇氣都沒有,」尚愛雲在接受《環球時報》英文版的採訪時說。「他們怎麼能在將來辦案時秉公執法?」
在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領導下,共產黨已經把推翻嚴重判決不公的案子作為整頓國內法律體系的核心任務,該體系長期以來存在腐敗和濫用職權的問題。但是,雖然共產黨已在採取行動創造一個更加公平的司法制度,但在嚴厲懲罰涉及錯判的官員上仍阻力重重,擔心那會導致不穩定。
浙江省一家法院本周宣布22年前判定某男子犯有殺人罪的證據不足後,並沒有官員受到懲罰。同樣,一名法官在2014年認定,在福建省的兩個孩子中毒案件的審理上,用來判定某男子有罪的證據存在嚴重缺陷,那之後,涉案官員仍毫髮無損。
呼格吉勒圖的案子是近幾年來中國最廣為人知的不公案之一,他的案子激發了全國各地的活動人士。他已在1996年被行刑隊執行死刑,距他在內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一家紡織廠的公共廁所中一名女子遭強姦殺害的案子上被判有罪僅62天。
年僅18歲的呼格吉勒圖在被審訊了48小時後承認了犯罪,但法律專家對審訊過程提出質疑。2014年,內蒙古一家法院在呼格吉勒圖死去多年之後判他無罪,理由是證據不足,九年前,一個連環強姦殺人犯坦白是自己殺死了那個女子。
在中國,司法官員常常面臨著破案的巨大壓力,人們也知道警察經常刑訊逼供。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香港的研究員王松蓮(Maya Wang)說,當局不願嚴厲懲罰呼格吉勒圖案辦案人員的做法是一個危險的先例。
王松蓮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如果當局不能在像呼格吉勒圖這樣的典型案件上做出一點點公正表示的話,那些在被拘留期間遭受酷刑和虐待的人還有什麼希望尋求對施暴者追究責任呢?」
內蒙古當局沒有對置評請求作出回應。
雖然中國官員在最近幾年對錯誤定罪的案子已經變得更加透明,據政府數據,2014年有1300多個法院判決被重審,但是,對那些被指控制造假證據、採用刑訊逼供手段的人的懲罰往往不夠嚴。
去年,中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曾對一系列錯判的案子道歉,並發誓將來要努力防止類似的不公正案件的發生。但他並沒有表示,政府會如何處理那些對以前的司法不公負有責任的官員。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一直堅持認為中國應該廢除死刑,他說,懲罰那些對錯判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很重要。他說,在中國,像法官和檢察官這樣的高級別官員往往可以免受調查,把責任推給更低級別的官員。
「受到懲罰的人並不是真正的決策者,所以當局也只能給他們以較輕的處罰,」他說。「他們不是決策者。他們只是執行者而已。」
在呼格吉勒圖的辦案人員中,11名前警官、檢察官辦公室的七名前員工、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的五名前員工,以及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的三人受記過處分。
據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報道,當地公安局原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受到調查。
香港大學法學教授傅華凌說,隨着調查的進展,以後還有可能宣布更嚴厲的懲罰。
「問題是法官、警官和檢察官的機構利益,」他說。「問題是,中央政府是否有足夠的說服力,來真正迫使這些機構承擔責任。」
中央政府有意向地方司法官員施壓的一個可能跡象是,中國官方媒體對此案作了大量的關注報道,包括對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雲的批評意見的報道。
《中國日報》在最近的一篇英文社論中說,「未能按照無罪推定、依法懲罰犯罪的原則辦案還突顯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有必要對改進司法體製做出艱苦的努力。」
在接受官方媒體採訪時,尚愛雲情緒激動地講了自己二十多年來的煎熬,描述她如何數十次從老家內蒙古來北京為兒子的案子上訪,但每次都被官員拒之門外。
她在一次電視採訪中說,「我不想要懲罰所有的辦案人員,我只想尋求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