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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腐败观察:郭飞雄案又延期三个月 家人指已成变相酷刑

2016年02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313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囝燊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张磊:律师电话询问,法院说郭飞雄案又延期三个月,律师至今没收到书面通知*

在前面的“心灵之旅”节目中报道了现在被羁押在中国广州天河区看守所的维权人士郭飞雄、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去年11月28日开庭,审理近18个小时后休庭,宣布择日宣判。今年5月7日法院通知律师,延期审理三个月。8月10日郭飞雄的律师又接到法院的通知,案件再延期审理三个月。

在这次延期时限超过十多天的11月10日,我采访了郭飞雄的律师张磊先生。

张磊:“大概在11月初我们打电话问他(郭飞雄案承办法官)说‘上次批准的延期(时限)已过了,现在我们没收到通知,也没收到宣判的通知,我们询问一下情况’。然后法院告诉我们‘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再次延长审限三个月’。”

 

主持人:“这次延期延到什么时候?”

张磊:“我们只能大概的算这个时间,应该是(明年)1月27日左右。承办的法官说,相关的通知他会安排给我们邮寄,我们现在还没收到。《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案件有特别的情况,复杂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每次可以延长三个月。理论上最高法院也可以批准他延长一个月、两个月,不得超过三个月。”

 

主持人:“您怎么看这样一再延期?”

张磊:“现在好像很多案件都有这种延期。 我也搞不懂他们法院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啊。”

 

主持人:“最近一次律师会见郭飞雄是什么时候?”

张磊:“10月29日我会见的,一个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

 

主持人:“当时您看到郭飞雄情况怎么样?”

张磊:“他因为两年多没有晒到阳光,所以他的身体状况应当说是有比较严重的损害。其它没有新的情况。他也没收到法院的延期通知。”

 

主持人:“按规定如果延期的话,郭飞雄本人和律师应该是谁最先知道?”

张磊:“如果延长审限应该告知一下,应该通知他本人,可能就是法院通过看守所来通知他本人。”

主持人:“必须通知本人,但是没有。”

 

*郭飞雄和郭案简介*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今年49岁,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他是作家、法律工作者,曾经参与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等活动,多次被警方关押、殴打、酷刑,他也曾几度绝食抗争,最长达五十多天。
郭飞雄曾于2006年9月被拘捕,2007年11月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此案涉及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2011年9月13日郭飞雄五年刑满出狱。

2013年8月8日,郭飞雄又被抓捕,后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起诉。2014年11月28日开庭审理近18个小时后休庭,法官说“择日宣判”,至今没有宣判。

今年9月11日总部设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的人权组织“前线卫士”将“2015年人权卫士奖”颁给郭飞雄。郭飞雄的太太张青和女儿杨天娇代他领奖。

 

*张磊:被告人获得迅速而公正审判是一项基本人权、世界通行的人权标准*

最近一次在看守所会见郭飞雄的张磊律师说:“我认为他(对郭飞雄案的)这种延期是不公正、不正义的,因为被告人获得迅速而公正审判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一项国际公约所确定的世界通行的人权标准。但是在这一案件中,杨茂东(郭飞雄)已经被羁押两年两个月多了,开庭也马上到一年了,没有一个判决结果。这种那麽长时间的判决前的羁押……(‘嘭’一声后,没有声音了)”

 

电话断了。我又重新拨通。

主持人:“您刚才说到‘这么长时间的羁押’……电话就断掉了。

张磊:“我认为这麽长时间的羁押,对于杨茂东,也就是郭飞雄来说,是非常不公正的。”

 

主持人:“律师到现在虽然通过电话询问得到一个口头答复,按理说,律师是不是应该收到一个白纸黑字的文件才符合程序呢?”

张磊:“应当是。他之前(的延期)也有邮寄。可是这一次我们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没有收到。我们会再跟法院确认一下,是否有邮出。”

 

*张磊:因最高法院有批准延长审限权,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权利缺乏实际法条操作空间*

主持人:“面对目前的状况,律师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打算,比方说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表达你们的意见,或者替当事人表达意见?你们近期有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张磊:“面对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似乎可救济的方法不太多。我们也在尽量思考和寻找在法律途径之内为当事人寻找公正的办法,但是现在这个情况就是,他有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的决定,在法律上面他这种期限……至少你不能说他已经超过期限了。虽然这种长时间的判决前羁押,在理论上来说,使当事人没有获得迅速而公正的审判,特别是没有获得迅速审判这么一个基本人权。但是(争取此权利)这只是一个理念上的东西,缺乏实际法条操作空间和操作依据,我们感觉,对于这个情况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本节目第一次播出截稿前的北京时间11月13日晚上,我向郭飞雄的律师李金星先生询问是否收到法院的书面通知。

李金星:“我还没有收到。”

 

*张青:近两年四个月郭飞雄没晒太阳对身体是很大摧残,我觉得已变成一种慢性酷刑*

现在在美国的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得知最近一次律师会见情况和案件延期消息后,接受我的采访。

张青:“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很担忧,因为这是持续的延期……而且最高法院有这种不受限制延期的权力。第二个就是,现在我希望这个案子赶快给出结论,没有罪赶快放人……当然因为就是没有罪的,他也没有证据,拖在这里。

如果是有罪的话,你马上判出来,接下来该怎么应对,我们接着往下去应对。以后要去别的地方服刑或怎么的,那环境也有一个改变。因为现在有很大很大一个问题就是接近两年四个月时间郭飞雄一直关押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没有活动、没有户外活动、晒太阳,这对身体是很大的摧残。长期的这种拖延,我就觉得已经变成一种慢性酷刑折磨他。”

 

*张青:希望外界关注中国司法状态、案件延期、政治迫害、变相的对身体酷刑*

张青:“我也看到其他几个案子也是在这样延期,包括高瑜案、‘赤壁三君子’的案子,还有刘远东的案子,他们的案子也是。大家都可以看到这种司法系统、中国的检察系统被政府蒙蔽后纯粹的被利用,作为一种工具来打压正义人士。

我觉得郭飞雄这个案子审过以后,律师的辩护词、郭飞雄本人的辩护词,都是非常详细的、非常有力的为郭飞雄做了辩护。案子非常清楚,法官是不能随便给他判下来的,在中国这种极权专制制度下,他没有权利也不敢去把这个案子真的撤销。当然了,这也是中国法官的悲哀,中国人民的一种悲哀。

这种状态很糟糕,他就是再延期,我们又有什么办法?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就是看着他延期,看着他玩弄法律。

我就希望外界能够关注中国的这种司法状态,这种延期,这种完全的政治迫害。而且尤其是在关押这麽差的环境里边,已经变成一种变相折磨身体的酷刑。”

 

*张青:郭飞雄和其他追求中国正义人士凭良心所做的事情正确美好,呼吁无罪释放*

张青:“虽然我听到了很多负面信息,甚至包括和律师交流的时候都有说‘在中国,政治迫害就是要判就判,不管法律不法律,不管证据不证据,想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我还是不管什么时候,希望呼吁中国的法官、检察官,不要去充当政府的工具,坚持作人的基本原则。

我也想讲一讲,就是郭飞雄所做的事情,以及其他的追求推进中国正义的人士所做的事情,只是凭着一个知识分子的良心,因为看到中国这种极权制度对整个民族人性的扭曲和迫害。他做的也就只是积极呼吁,用各种方式去改变这种状态。是为普遍的每一个公民去争取普遍平等的权利和尊严的生活。他所做的这种工作、这种努力……这在万世万代都是正确的、正义的、美好的,所以他不应该被打压、关押,他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所以我呼吁中国政府无罪释放郭飞雄,包括其他的任何……像现在反复延期的、明显就是无罪的。”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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