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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系狱政治犯观察: 香港旺角:36人控暴动罪 被告庭上投诉警施酷刑

2016年02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26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树林转自博讯网
■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候任总编辑顾博谦及17岁的陈浩文等人,昨被押往法院提堂。马泉崇摄

【旺角骚乱】

大年初一深夜旺角发生的骚乱,警方至今拘捕65人,37人昨被解往法院提堂,36人被落案控以一项暴动罪,余下1人则获控方改控罪名较轻的非法集结罪,众人均获准保释但禁足旺角。而日前在机场被捕的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及人称「美国队长」的容伟业,已遭警方落案控以一项暴动罪,将联同一名15岁少年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记者:杨思雅 劳东来 罗日升

37名被告中包括34男3女,年龄17至70岁,来自不同阶层,分别报称学生、记者、地产经纪及回收工人等,当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24岁)、香港大学学生会刊物《学苑》候任总编辑顾博谦(19岁)等多名大学生。而另外被捕的25人,1人仍遭警方扣查,余下24人已获准保释,需于3月中向警方报到。

香港旺角:36人控暴动罪 被告庭上投诉警施酷刑
■多名家属及戴口罩人士以报纸及纸皮等遮挡法院门口,阻止记者拍摄被告。

官:对警不满非法庭处理

控罪指各人在本年2月8日晚至翌日凌晨时分,在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另一人则参与非法集结,被告均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4月7日,待警方作一步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

控方虽不反对被告保释,但指考虑到公众安全及防止同类案件再发生,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被告踏足涉案地区、即旺角道、花园街、上海街及登打士街一带,获法庭批准,但上班、转车或乘坐交通工具经过则例外。各人其后以500至2万元不等保释候讯。

有4名被告昨透露被捕时受到警方粗暴及无理殴打,希望法庭记录在案,惟署任总裁判官罗德泉闻言质疑该投诉与司法程序没有关系,强调法庭不属于检控一部份,警方亦不属于司法系统,两者独立,「对警方不满意慨投诉唔应该系法庭处理」。辩方则回应指,被告在录取口供时曾被殴打、并在利诱下作出招认。

学生称往旺角拍摄亦被捕

23岁专业教育学院(IVE)学生张展滔离开法庭时表示,当晚并非到场抗争,只是往旺角拍摄,强调自己从没作出任何暴力行为,翌日清晨7时离开旺角期间「行行吓就俾警察拉咗」,指警方「嗰阵乜人都拉」。他又透露被捕后随即被押解到秀茂坪警署拘留,现场有数名被捕人士均表示没参与骚乱,但无辜被捕。

散庭后其母匆忙抵达法庭,哭着向记者表示「好担心」,她指去了旅行,透过facebook消息方知悉儿子被捕,一返港便即赶往法院。她续指儿子喜欢摄影,占中时亦有到现场拍摄,但一清场便离开,相信儿子今次亦只是到旺角摄影,却无辜被捕。她坦言不喜欢儿子参与示威,但称儿子已长大「管唔到」。

除被告家属外,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代表梁丽帼、热血公民成员郑松泰及「四眼哥哥」郑锦满等社运人士亦到庭声援,逾百名支持者将庭内庭外挤得水泄不通。部份被告离开法庭时,多名家属及戴口罩人士粗暴地阻挠记者拍摄,双方发生推撞,场面混乱,他们批评记者拍摄间接协助警方进行认人手续,又以大量粗口指骂记者「黑记」、「抵死」。郑松泰及郑锦满其后则指挥多名口罩男筑成人链,高举报纸、纸皮、颈巾等阻挡记者镜头,护送各被告乘坐的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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