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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公正运营观察员忻伟忠:上海6名“海底捞”员工投诉企业侵权

2016年02月03日 综合新闻 ⁄ 共 91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本报近日接到6名“海底捞”后勤保障工的投诉,反映他们工作期间,不仅社保从未缴过,加班费更是无从谈起,就连部门解散时的经济补偿金也严重“缩水”。

据6人反映,他们是“海底捞”上海区后勤部“护理组”员工,施文全和刘文永是几人中最早一批入职的。工作至今七年,单位没缴过一天社保。“开始时因为公司规定要做满两年才有社保,两年后,缴社保需要填写申请表,我们可能因为没住集体宿舍,连填申请表的通知都没收到。”相比这两人,另一名投诉人王海文似乎幸运些,做满两年后他顺利“申请”到了社保,他透露:“并不是填了申请表就能缴,有很多同事申请表交了很久都没轮上。”除了社保问题,“护理组”的工作时间是每晚10点到早上8点,做六休一,当初签的劳动合同上注明执行标准工时制,但他们从未拿到过加班费。

为了讨要权益,施文全等人开始与公司交涉,但四川海底捞却说他们的劳动关系在另一家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让他们去找海鸿达。原来在2014年,四川海底捞曾经让这些员工改签北京蜀韵东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些人签了,有些人没签。不论签没签,在2015年都被要求再次改签海鸿达。当他们转而找到注册在北京的这家海鸿达公司时,对方又表示2014年前的社保、加班费还得找四川海底捞,可问题是,当初与四川海底捞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说没有拿到过合同文本,这么一来,连劳动关系证明都存在问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与海鸿达签订补充协议后的三个月后,这6位职工所在部门领导突然宣布“护理组”解散,给出的经济补偿方案是自他们入职四川海底捞起算,每年统一按2800元标准补偿,这还是他们当初入职时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了数年后,这些员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早已上升至4000多元/月。社保、加班费尚未落实,补偿金又严重“缩水”,面对曾与自己有过劳动关系的三家公司,6名职工觉得要维权难如捞海底针。

记者在向“海底捞”核实情况时,四川海底捞上海公司称已将6人情况转由北京总部处理,北京总公司的一名员工关系专员承认这些职工的工作时间,但表示实行的是综合计时制,可能公司疏忽忘了申报。此外,该人士称劳动合同可能是他们自己弄丢了,经济补偿不满意还能谈,社保等问题则会按照仲裁裁决结果执行。(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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