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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观察:应立刚邪教案未宣判 证据为六四图片及翻墙链接

2016年01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140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海涛转自博讯网

应立刚(民生观察)

江西维权人士应立刚被控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1月28日在江西新余开庭审理,法庭当天未作出宣判。该案代理律师告诉本台,检方指控应立刚在推特上发出一张“六四”时王维林挡坦克的图片及传播翻墙链接;此外,应立刚因上访多年而成为当局的眼中钉,对他的控罪实际上是打击报复。

江西维权人士应立刚被控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1月28日在江西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应立刚的姐姐和前妻参与了旁听,但从各地赶到的十多位公民却被赶出法院。

应立刚案的辩护律师吕洲宾接受本台采访时称,检察院认为应立刚利用互联网传播邪教,建议量刑3至5年,但未当庭宣判。庭上指控他的证据涉及两个方面。

吕洲宾:“指控他两个事情,第一个是因为他用推特转发了一张王维林挡坦克的图片,图片上有一个链接,关于九评共产党和三退,一点进去是大纪元的网站。第二个指控他的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个翻墙的浏览器,翻墙浏览器点开之后可以看到三退声明,但后来警察通过勘验发现,这个翻墙浏览器根本就用不了。”

吕洲宾认为,链接并不能打开,因此其传播指控不能成立。辩方还针对应立刚的访民身份与办案方存在利害关系,要求公诉方和法院整体回避,但被驳回。

记者:“他到底构不构成犯罪?”

吕洲宾:“我们认为不构成的,因为他主观上根本就不是为了传播链接上的东西。图片占了很大比例,上面是很小的一行字,根本就不构成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用微信朋友圈转发他也不知道这涉及到邪教,他也只是为了向朋友推荐一个翻墙的软件,通过翻墙软件来了解外面的信息。我们也不认为他与邪教有关,他不是法轮功学员,他只是一个访民,他也受到当地政府的打压,当局拘留过他很多次,昨天开庭他在法庭上也说他纯粹是为了个人工伤的事情维权。当局也是为了维稳,找不到其他理由判刑的依据,他们就从他的手机里面找到这些依据。”

记者:“他的这个罪最高可以判多少年?”

吕洲宾:“检察官建议3到5年,法官他也不是完全独立的,因为还有一个审判委员会,还有院长,他不敢擅自当庭宣判。”

去年8月,应立钢在北京一朋友郝威的住处遭北京和江西警方联合抓捕,带回江西新余,1个月后,传来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的消息。

对此,郝威告诉本台,当天她参与旁听不果,认为当局指控应立钢的罪名很荒谬。应立钢本身患有糖尿病,而他的父亲也于本月刚刚去世,他的家人十分彷徨。

郝威:“开庭的时候是不让旁听,应立钢的姐姐和他的前妻去了,旁听人员都被赶出来了,主要是为了打击报复他,应立钢在北京一直是上访人员,他身上有很多的伤,都是烫伤,他是一线工人,在治疗期间又患上糖尿病,他就以这个理由来告状。他们地方经常抓他,以前把他关在小岛上,没有任何手续,这次采取了更恶劣的手段,说他转了国外的网站,但国外的网站不能由警方来定他是不是邪教。给他安个帽子再关上他几年,吓唬这些上访人员,现在我们身边被判刑的上访人员非常非常多。他父亲1月9日去世了,他的前妻给我来电话跟我哭了好几次。”

据了解,应立钢出生于1964年,原江西新余钢厂工人。因工伤留下残疾而走上维权道路,又长期在北京为访民维权及倡导民主。他曾与刘萍、刘喜珍等人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和声援被关押审判的良心犯等等,还因此遭到过拘留。

来源:RFA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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