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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洗脑观察—中国高校四类特有腐败

2016年01月28日 综合新闻 ⁄ 共 364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星转自学术批评网

尽管教育界的各种腐败早已不是新鲜话题,但在习近平强力打“老虎”的过程中,许多高校官员因“违纪”落马,仍让人们深感中国教育界腐败的“水很深”。据大陆官媒报导,在过去3年,平均每月约3名高校负责人被曝腐败。 仅2015年,就有34所高校的53名官员因违纪被通报,平均每周有一名高校领导被通报。 去年12月24日,中共党媒在其《高校反腐为何更受关注》一文中承认:“除了基建、人事等方面其他行业常见的腐败之外,大学还有4类特有腐败,即招生考试、师德、学术、科研经费方面的腐败。” 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2005年至2012年高校与科研院所职务犯罪所做的统计,涉案范围遍及财务部、图书馆、博物馆、餐饮部、装备处、教材科、车队、卫生科等40余个部门。 一、行政腐败 高校官员利用行政权力牟取私利是一个再普遍不过的问题了。其中利用基建项目和材料设备采购抄“肥”则是最受贪官们青睐的。主管官员与建筑商等搞“利益同盟”,吃回扣、建材以次充好,不但坑了老百姓的钱,还导致基建项目质量低下,遗害无穷。 在近两年曝光的高校基建项目贪腐案件中,下面这几个案例都属于典型案例: 苏智先,前四川省绵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在学校新校区扩建中,先后收受现金贿赂860万元人民币。该案涉及的学院多名中层官员,涉案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张忠元,成都中医药大学前党委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范昕建,成都中医药大学前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二人在高校基建项目上,利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财物共计1280万余元。两人均已被“双开”。 曾黄麟,四川理工学院前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2年至2013 年,曾黄麟先后在学院的工程建设、后勤服务等工作中,收受贿赂353.5万元。2014年6月26日,曾黄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曾黄麟当庭表示不上诉。 安小予,前四川大学规划建设处处长、校长助理、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副校长, 2001年初至2013年6月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投标建设等方面,为工程承建商谋利,受贿金额达650万元。2015年,安小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资产10万元。安小予未上诉。 程庆会,河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王志刚,河北农业大学校长;马峙英,河北农业大学副校长。今年初,此三人因“违纪”被宣布立案审查。他们将该校教学实验场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借用教学实验场二分场的名义非法建设住宅楼并对外公开销售。其中三人具体受贿情况尚未公布 。日前,程庆会被“诫勉谈话”,王志刚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马峙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行政腐败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工作中的奢华和管理混乱。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国传媒大学的管理层。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等8名官员因“违纪”问题,受到中共内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其违纪问题包括:违规超标使用公务车辆、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办公用房严重超标、违规在校外餐饮场所公款宴请、 财务管理混乱等。 去年11月24日,中共教育部宣布,给予陈文申通报批评;给予校长苏志武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校长职务;给予副校长吕志胜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副校长职务。 二、科研经费腐败 与基建腐败相比,贪污科研经费更具隐蔽性强的特点,而科研经费管理上的漏洞为贪腐创造了客观条件。 2015年2月23日,中共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徐开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点了中国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的名。他说,人民大学在财务管理、领导干部薪酬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问题。复旦大学基建工程严重违规,存在安全和腐败隐患。 刘丁,西安理工大学前校长、党委副书记。2015年4月,刘丁因用企业“返还”款私设小金库,高价买豪车,发过节费,分购物卡,被“双开”。同时,与此案有关的该校党委书记周孝德和总会计师赵明扬,分别受到中共内部处分。 陈英旭,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前院长、教授。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利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共贪污945万多元。两家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英旭的博士生。2014年1月7日,陈英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20万元。 李宁,中国工程院院士。2014年10月,因涉嫌侵吞科研经费2000万元被批捕,取消院士资格。李宁是动物分子遗传育种学专家,中国农业大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农业学部院士。 宋茂强,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2014年2月9日,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因借用他人身份证、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冒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研经费68万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李澎涛、王新月夫妇,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二人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贪污。中共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李澎涛、王新月承担的“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为此,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刘兆平,山东大学新药药理和安全性评价中心原主任,负责山东大学GLP实验室的建设。他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财产30万元。刘兆平曾任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副所长、山东省新药药理中心主任等职务。 同案,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行政管理部主管张春光,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5万元。 另外,近期落马的高校官员还有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照,被免职原因: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杨放春,被免职原因:用该校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被免职原因:在校外“违规兼职取酬”。 三、招生腐败 据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公布的数据,在2006年至2009年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中,招生领域犯罪占35%,其中贿赂类犯罪全部集中在艺术及体育特长生领域的招生过程中。 2004年,河北体院招生办工作人员收受贿赂102万,直接为97名考生更改成绩。2008年,武汉音乐学院一名二级学院院长和6名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利用手中掌握的专业考试评分权,收受他人贿赂达300余万元。 蔡荣生,中国人民大学原招生就业处处长。2005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 接受永华香港集团董事长王某等人的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30万元。 谭博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前监察处副处长。2003年至2007年,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79万元,帮助71名考生通过“点招”的方式进行多所高校就读。 金勇,四川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2004年至2006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两中学校长贿赂款206万元,利用手中掌握的大学补录名额,将这两所中学不符合补录条件的349名考生录取。2009年1月15日,金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财产10万元。 对于如此泛滥的招生腐败,华中农业大学校长邓秀新说:“只要事先买通考官,现场随便画一笔,就能被称作大师之作,外行人根本看不懂。” 据考生家长透露,要买通考官,没有十几万元,连想都不用想。某高校工作人员称,前几年,学校每年“点招”收费都在1,000万元以上。 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亚群说,在“自主招生”中,一些高校在招生标准设定、自主选拔环节。“这突出表现在,以极富‘弹性’的人才评价标准定取舍;通过‘权钱交易’,以‘特长生’的名义,大幅降分录取高考低分考生;在艺术、体育等特长生材料方面弄虚作假,骗取‘自主招生’资格。” 道德沦丧是腐败的根源 除了上述高校腐败现象外,还有范围极广的学术腐败,包括论文造假、出卖考题等。据陆媒报导,2015年,中国有100多篇论文被国际学术期刊撤下。代写、代投、伪造同行评审的国际论文“一条龙”服务灰色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用北京科技大学教师陈兆志的话说:中国的大学已经烂透了。 北京作家李红雨认为,官场有多贪腐,学校就有多贪腐。“这种腐败是体制造成的,如果不改革体制的话这个腐败还会延续。高校去党化是应该的,过去的大学都没有党部,党不能领导一切……” 对此,独立撰稿人诸葛明阳认为,中国的各行各业其实都已经烂透了。“中共对传统文化的彻底毁坏导致国人的道德沦丧。没有了道德底线的人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而江泽民在其执政期间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和‘闷声发大财’的煽动,使整个国家善恶不分,道德败坏。腐败已经成了中共的代名词。” “谈到教育腐败,”诸葛明阳说,“陈至立可以说是祸首之一。正是在她掌控中国教育界期间,按江的旨意大搞高校扩招,全面实行教育产业化,使整个教育界走向全面腐败。此次习近平着手对教育界打‘老虎’,目的包括清除陈至立等人的影响力和江派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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