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6年1月23日转自香港记者协会
內地資深獨立記者高瑜被指洩露國家機密,判監七年,經上訴後,法院今日(26日)將她的刑期減至五年。香港記者協會對裁決極度不滿及遺憾,認為高瑜不應被裁定罪名成立,遑論判刑,促請當局盡快釋放高瑜,並基於人道理由,批准年逾七旬的高瑜保外就醫,又或讓高瑜餘下刑期監外執行,令她可以自行求取更好的治療。
香港記者協會認為,高瑜獲減刑,不能回應外界對高瑜判刑的不公,亦無助改善現時內地收緊言論自由的狀況。本會呼籲中國政府切實執行憲法第35條賦予人民的言論和出版自由,深信這更能符合中央政府以法治國的大政方針。
高瑜被指將中共中央辦公廳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九號文件)、即禁止各級單位討論普世價值等「七不講」的文件提供給境外傳媒,去年四月被捕。本會重申,九號文件的內容,在當局所指的境外傳媒刊登時,已在國內外流傳,指控高瑜「洩露國家機密」,實為當局以言入罪,打壓異見人士又一案例。
以敢言見稱的高瑜曾因刊發新聞報道和文章,被當局兩次拘捕及判監,經歷過七年牢獄生涯,現以七十一歲高齡再度身陷囹圄,本會感到憤慨,基於高瑜身患心臟病,早前要求保外就醫被拒,未能獲得合適治療,要求當局基於人道理由,立即讓高瑜保外就醫或監外執行刑期。
香港記者協會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