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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二审减少刑期并监外执行 无国界记者再次呼吁释放

2016年01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56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6年1月23日转自无国界记者
无国界记者再次呼吁立即释放高瑜,今天(11月26日),高瑜在北京高级法院二审宣判,她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此外,中国官方媒体报导,官方称,因认为高瑜患有严重疾病,决定对高瑜暂予监外执行。

无国界记者认为,高瑜被指控了她没有做过的事情。

高瑜今年71岁,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吉列尔莫·卡诺世界新闻自由奖(UNESCO/Guillermo Cano World Press Freedom Prize)获得者,自从2014年4月24日被抓以后,她一直被羁押。七月前,高瑜被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最近几个月来,因为她在监狱中健康恶化,高瑜的家人和律师,以及许多国际组织,包括无国界记者,多次呼吁国际社会对她状况的关注。

本杰明伊斯梅尔,无国界记者亚太部负责人认为,“高瑜是无辜的,我们对减刑的判决不能满意,高瑜应该彻底自由,此外,鉴于她恶化的健康,她应该立即被释放,继续拘押她意味着因她没有犯下的罪行而死于监狱。”

习近平上台以来,中国政府发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对言论自由实践者的镇压运动,尤其是对那些践行信息自由的人们。

中国 在无国界记者2015年全球新闻自由指数排名中,在180个国家中,排名仅列17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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