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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8日星期一,新疆河南籍维权人士张海涛的家属收到发自新疆乌鲁木齐中院的一审判决书。据海外维权网的消息,其判决是1月15日作出的。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十九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
张海涛2015年6月26日被乌鲁木齐警方以“煽动民族仇恨罪”抄家刑拘。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被关押近五个月后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责编:石山)
中国民主党迫害观察员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