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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贪官“作秀”欲何为

2016年01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523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南方网讯 在沈阳腐败窝案曝光之前,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一直是以“有魄力”、“能干事”、“政绩突出”的形象出现在媒体和公众面前的。慕绥新甚至凭借所谓的“政绩”,捞到了联合国“人居奖”。为制造“影响”和“政绩”,慕马在沈阳这几年,每年都举办名目繁多的“节”。在工人工资都开不出来的情况下,居然还搞劳民伤财的“国际名犬节”!去年9月1日,慕召集一拨人策划了一个“庆祝沈阳建城2300年活动”。在庆祝活动的队伍里,有人竟打出“绥新市长辛苦了”的大幅标语。在参观市容时,老百姓见到慕市长就鼓掌,而慕则向群众招手示意。真是“慕很能干事、受老百姓欢迎”吗?事后了解这都是有人在幕后策划安排。

1999年底,慕绥新在未经过评估、论证和土地审批的情况下,主张投资2.5亿元在沈阳浑南新区建设了高21层的“21世纪大厦”。慕绥新在21世纪广场的世纪钟下埋下了一封“本届市长给百年以后沈阳市长的一封信”。

也许慕绥新此举的用意是想让自己“流芳百年”、“名载青史”。他怎么就不想一想,自己欺世盗名、沽名钓誉,又有什么资格企盼青史留名?

近几年,沈阳一边是下岗职工增多,群众生活水平下降;一边是慕马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1998年建成的总投资17亿元的“大二环”快速干道,全长60公里,由香港某集团斥资近13亿元开发建设。在慕马等人的操作下,政府与港商签订合同:“大二环”在建成通车的前10年按总投资的15%-18%返给港商;后20年风险共担,按投资比例分成。当初测算日通车6万辆以上,日收过路费70万元;而建成后实际每天通车2万-3万辆,实际收入只有十几万元,结果直到现在市财政每天倒贴给港商三四十万元,一年1亿多元,政府却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马向东等人曾把这个能引资的“大二环”工程作为政绩大肆宣扬,成为个人向上爬的政治资本。

广大老百姓成为腐败的直接受害者。由于慕马等人对事关百姓生活的社会保障、生活设施建设极端冷漠,致使全市煤气管网拖期开栓达7.6万户,有的长达5年不供气。慕马等人累计为不法开发商的33个项目给予棚户区优惠政策,让他们大发横财,却使真正的棚户区得不到改造,1998年,慕不顾还有100片棚户区的现实,虚假宣布沈阳已消灭了棚户区,为自己骗取了联合国“人居奖”的荣誉。解放50多年,铁西区许多居民仍然三四家共用一个厨房,上厕所要排队,另外诸如暖气不热、供水不足、地下管网老化,雨天积水严重等问题也层出不穷。

更有甚者,为制造虚假的“满意率”,慕马利用媒体策划了一个“百万市民评议政府”活动。据知情人士介绍:慕绥新让街道干部到居民家填写反馈意见,填完便收上来。当着居委会主任的面,谁能提意见?当然只能“评功摆好”,90%以上的“群众满意率”就这样制造出来了。

慕绥新的“作秀”还表现在平时讲排场、摆阔气上。一次,慕到一家特困企业“视察”,企业本来穷得连职工的工资都开不出来,却借来几万元为慕铺上红地毯,买来鲜花夹道欢迎。

在沈阳,谁敢得罪权倾一市的“慕大人”?他要“作秀”,许多人便千方百计地逢迎他。比起慕绥新来,马向东的“作秀”可谓“另有特色”:

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马向东在中央党校参加了为期一年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毕业时,马向东被评为优秀学员,他的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成为后来学员的“范文”。马向东有这么高的理论水平吗?

1998年,马向东请人完成了《中青年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一稿。先后在党校党小组、党支部、党总支会议上宣讲,大家一致认为马向东理论水平高,敢于揭丑,最后此稿署上马向东的大名在《人民日报》上摘发。

继这篇文章之后,马向东请人写的第二篇论文《关于实施中心城市牵动战略的思考》也被评为党校的优秀论文,在党校学员毕业大会上,只有两人大会宣读论文,马便是其中之一。

马向东在党校学习哲学时,又需要写一篇哲学论文,这次同样是由别人代写的。这篇以沈阳城建为内容的《巧妇能为无米之炊》的论文,被中央党校评了最高分,并被马向东堂而皇之署上自己的大名刊登在《人民日报》上。

一方面请人捉刀代笔写论文,沽名钓誉,一方面利用在党校学习的机会,先后多次前往港澳赌博,甚至还登上了香港著名的“东方公主号”赌船……

记者点评:综观慕马之流的所作所为,无非是调子唱得高,样子做得足,摊子铺得大,票子花得多(寅吃卯粮),最终利国利民的事情却寥寥无几。

既要虚假“政绩”,又要冒牌的“理论水平”,这便是慕马之流“妆扮”、包装”自己的绝妙手法。自然,有了不凡的“政绩”,再加上“高超的理论水平”,可不就是堂而皇之的“现代化干部”?可不就能混个“前程远大”、“步步高升”?

时下,类似慕马之流借搞假“政绩”,混假“文凭”、玩假“理论”而捞取政治资本的不乏其人。问题在于:我们怎能容忍这种种的假在党内大行其道?另外,这种“假戏成真”的后果谁来负责?由这种后果带来的损失谁来补偿?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要把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人,作风飘浮、不干实事、弄虚作假的人……不仅不能提拔使用,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动真格的,百姓才能心服。

独断专行何以行

如果说,装腔作势、善于“作秀”是慕绥新混迹官场、为人们所熟悉的一副面孔,那么,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则是慕绥新手握重权后的另一德行。有关这方面的记录在他为官生涯中屡见不鲜。

1997年,沈阳市委根据工作需要,批准设立广播电视局,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都下发了,时任市长的慕绥新得知后立即表态“不行”,硬以精简机构为名给否决了。慕绥新自认为“否定才有权威”,目的是为了尽快在沈阳树立个人威望。到沈阳不久,他不经市委讨论批准,就擅自决定设置一个新的局级机构——招商局。黎明服装集团从市纺织局划出来,变成市政府直管的正局级单位,也是未经市委常委讨论,就凭慕绥新视察时一句“这事儿就这么定了”而拍板成定局。结果,企业监管出现真空,所属上市公司黎明股份在年报中出现亿元假账事件,偷逃大量税款,董事长王宏明畏罪逃往国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表面看来,慕给人以果敢、有决断的印象,但实际上,在慕的作风中,更多地是主观主义和随心所欲,比如,同样一个报告,上午交给他和下午交给他,会因为他的情绪不同而有不同的批示结果。没有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作为一个720万人口的一市之长,慕绥新常常以个人好恶而随便决策,从而导致一系列恶果。据了解,当初慕不顾众人反对,决定投资7亿多元,在市中心的市政府广场附近上马会展中心工程项目,这一选址明显不符合规划,附近连停车的地方都没有,无法正常使用,结果投入2亿多元后就骑虎难下,如果炸掉,光地上部分至少就要损失8000万元,如果不炸掉继续建,损失则更大。

更为荒唐的是,慕绥新不受制约胡拍板,乱决策,所作的批示大多是“非件”;没有正式的文件处理单,没有部门意见和主管市长意见,只有他一个人的意见,不法个体户写个报告,通过关系递到他手里就能得到批示,政府正常的行政规程被搞得一片混乱。

在一次调研会上,慕不经集体讨论,就拍板决定把某大型国有企业下属的4个企业托管给民营企业和光集团,并由市政府为“和光”提供担保6亿元。“慕马案件”发生后,“和光”总部迁往南方,而这4个企业却垮了。

市委一些机关工作人员说,慕绥新一般不到市委来,就连开市委常委会,也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迟到早退是常事儿,有时则借口工作忙干脆不参加。

近几年,慕马等人为了突出政绩,不顾沈阳经济发展的现实和承受能力,甚至把老百姓吃饭钱都搭进去,大规模举债搞建设。

据市政府有关方面介绍,目前,沈阳市光是房地产开发留下的隐患3年-5年也清理不完。目前市政府拖欠城建工程款高达48亿元,其中拖欠城建局所属单位工程款8.4亿元,致使城建系统职工长期领不到工资。据初步统计,慕马等人在位时的一届政府还欠下了难以偿还的巨额外债。

沈阳人在深入剖析慕马等腐败案件给沈阳带来的严重危害时,有一段非常形象的比喻:一届班子的“政绩”,几届班子的“饥荒”。

一段时间内,说慕绥新在沈阳一手遮天也许并不过分。他有意抛开集体领导,处心积虑地把分工负责变成个人专权的势力范围和腐败大本营。

记者点评:早在慕马案发前几年,沈阳的群众对此二人就有这样的议论:什么事都敢做,什么人都敢交,什么钱都敢要……

但慕马等人为什么可以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在沈阳这块地盘上像螃蟹那样——横着爬?慕马的贪婪嘴脸暴露出来不是一次、两次,慕马的霸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何以沈阳的天地就那么轻易地任他们胡作非为?

江泽民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者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

慕马案件告诉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大多停留在文件法规中而很少能落到实处;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人为地受到破坏,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都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此外,还有上级的失察,下级的逢迎与附和,周围环境的纵容,既得利益群体的推波助澜……应该说,是特定的社会条件造就了慕马等腐败分子生存的基础。

利令智昏祸无穷

中国有句成语叫“利令智昏”,此言对慕马大案中涉及的每一个贪官都是真实写照。

慕马案的重要涉案人员,除了市府的一二把手(慕、马),还牵扯出了包括财政局长、国资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等委办局的17个一把手和一百多名领导干部,其中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等多个单位。他们的共同点便是个个大权在握,而又个个贪得无厌。

从查处结果看,除了司法机关认定、核实的大量赃款赃物外,慕绥新尚有269.5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马向东更是有1000多万元的黑财来源不明……

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贾永祥,不仅有上百万元的经济问题,并且私生活十分奢靡;而与贾永祥同在一个“班子”里的原法院副院长梁福全,专案组在他家竟然查获了300多架照相机,其中价值5万元以上的多达几十架;沈阳市原政府副秘书长迟若岩先后7次向基层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原沈阳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

慕马等人任人唯亲,用官唯钱,拉帮结派,互为利用。鞍山市烟草系统干部周伟向慕绥新重金行贿后,慕便力主提拔他调沈阳任烟草专卖局局长,花钱买官的周伟上任后,索贿受贿上百万元。沈阳市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重金向慕绥新行贿后,慕也极力举荐夏当市交通局长,市委常委会通不过,慕就干扰交通局的干部配备,致使市交通局局长一职竟被空了3年。纪检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查处夏任凡,慕从中横加阻挠,使案件不了了之。直至慕绥新案发,夏任凡挪用2000万元公款建设2000亩私人庄园、一人独占两处共1300平方米豪宅的大案才浮出水面,震惊当地。

马向东在任副市长期间,不仅伙同建委主任宁先杰、财政局长李经芳等人贪污受贿,而且多次结伙到境外豪赌,吃喝玩乐,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工作关系成了哥们关系、腐败团伙关系。

慕马案贪官从自己、家庭、亲属及小圈子的利益出发,置国家政策法律于不顾,大搞官商勾结,为自己捞好处,疯狂敛财。只要不法商人送来好处,他们大笔一挥,“四费一税”说免就免,2000年沈阳土地出让金只收回7000多万元,而批租土地面积与沈阳差不多的大连却收回土地出让金17亿元。王家庄2平方公里的土地让港商开发了3年至今出让金分文未交。因为大笔好处费源源不断地流入慕马等人的腰包,马向东将中街黄金商业区一块2.8万平方米的地皮无偿划给沈阳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子刘涌开发,国家应得的几千万税费一分未得,马将刘送来的几十万美金揣进自己腰包。人们形容说,他们“大笔挥出去,财源滚滚来”,一边是贪官聚敛起巨额不义之财,一边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记者点评:贪官们天文数字般的巨额财产都是他们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或巧取豪夺,或变相勒索,或以权力作交换而攫取的不义之财。其中的每一个子儿都是肮脏、龌龊的,每一件赃物都打上了罪恶的烙印。

这些人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于一身,简单地套用一些公式化的道理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了他们的犯罪动因的。

切莫以为这些人无知,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受过高等教育,慕绥新更是顶着“清华大学杰出校友”的眩目光环;切莫以为这些人都是法盲,原检察院院长、原法院正副院长等,能说他们对法律一窍不通?除了信仰的动摇,道德的沦丧, 客观地说,导致贪官们如飞蛾扑火般堕向犯罪深渊的动机,还有那个古往今来令无数势利之徒趋之若鹜的“利”字。在这如剑如戟的“利”的大旗下,多少人见“利”忘义,多少人舍生忘死,多少人奔突竞逐,多少人抛却了良知与道义,多少人撕下了借以遮羞的假面具……

但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慕马大案的被查处,再次印证了这句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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