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英语:family planning),又称家庭计划,即对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时间做出计划。联合国《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方案的目标必须使夫妇和个人能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其生育数量和生育间隔、拥有这样做的信息和手段、确保知情选择和全面提供安全有效的方法。……不应采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形式。……政府的计划生育目标应针对信息和服务的不足。人口目标尽管是政府发展战略的一个合理部分,但不应以指标或配额方式强迫推行计划生育。”[1]
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大陆采取强制计划生育政策。历史上,20世纪晚期,东欧和秘鲁曾经对少数民族进行强制人口控制。[2]
国际组织[编辑]
世界上人口和生殖健康领域最大的资助机构是联合国人口基金。该基金指出,“关于计划生育的决定必须完全出于自愿”[3]。
与计划生育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有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
世界各地[编辑]
中国大陆[编辑]
早在1950年代,中共中央就表示“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4]。1973年,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确定了“晚、稀、少”方针,要求晚婚、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从此,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5]
1979年起,各地在中央要求下陆续出台了计划生育规定,对违规生育者给予经济和行政的严厉处罚。除个别省份农村实行两孩政策外,全国城乡普遍实行一胎化政策。1982年,钱信忠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他提出“一胎上环,二胎绝育”。这种强制上环、强制绝育的政策在一些地区沿用至今,对人民健康尤其是强制堕胎对妇女健康造成很大伤害,也涉嫌侵犯人权,特别是女权。
1984年起,计划生育政策又有多次调整。最近的调整是2013年启动实施的“单独两孩”政策[6][7],即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育两个孩子。以往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一对夫妇生育一名子女,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常见情况有:农村夫妻第一胎为女孩(一孩半),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单独两孩),第一胎为无法成为劳动力的残疾儿,以及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夫妇总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全面的二孩政策,允许中国所有的夫妇拥有两名小孩,以试图扭转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和适龄劳动力逐年短缺的问题。[8]
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包括:
- 人口结构性别失衡,原因是中国的重男轻女思想和农村的一孩半政策;
- 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养老问题”;
- 超生家庭需要缴纳罚款,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富人多生小孩“留后门”(可以买卖的生育权);
- 中国政府计生工作中的野蛮、粗暴和不人性行为;
另外由于中国政府强制执行该政策,对官员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如果一胎化执行不成功,官员其他各方面做得再好也要被淘汰)[9],一胎化政策得到了持续执行。直到近年,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达到计划生育指标,仍然不惜采取一些反人权的甚至非法的手段强迫孕妇堕胎。[10]而且民众由于“违反”(公开的法律文件中,只是提倡民众实行一胎化,但事实上是强制执行该提倡)计划生育政策而缴交的巨额罚款,至今仍然没有公开其资金流向。[11]
1990年以来,中国人口的结构问题日趋凸显。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新生儿性别比畸高,20多年来多生了3000万男孩。计划生育的目标和理论依据受到广泛质疑[12]。最终于2015年秋,开始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将生育子女数提升至两个,并移除相关限制和奖励,2015年12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结束35年的一胎制政策[13]。
印度人口增长, 从1960年的4.43亿到2010年的12亿多
印度是世界上首个正式提倡“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中国家[14],早在1952年,印度政府就提出要节制生育。
1976年,印度总理甘地夫人曾采取强硬措施推行节育,引起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导致她在之后一年的大选中落败[15]。其后上台执政的印度人民党随即抛弃了甘地夫人的强制节育计划,并宣布了一项新的人口政策——家庭幸福工程。此工程主要内容是节育以自愿为原则。在此后的历次大选中,没有任何政治家敢再提出强制节育的口号。
2000年2月,印度政府出台了新的人口政策,提出多项措施鼓励节育,包括独生子女在职人员家庭,可在住房上得到较好待遇,做绝育最多的村子可优先获得饮水、灌溉和更多的福利保障,对“晚”生“稀”生的妇女给予现金奖励,向做绝育的国民赠送自行车,为绝育的男子办理持枪执照等。尽管这是印度历史上首个控制生育的纲要性文件,但仍未就一对夫妇到底可以生育几个孩子作出具体规定,更没有将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不具有强制性,只是大致规划了到2045年实现人口零增长。文件同时决定成立国家人口委员会,由印度总理担任负责人。
随着经济发展,印度的生育率稳步下降,到2012年已经降至2.4,但仍然略高于世代更替水平。
香港家庭计划指导会曾经有“两个够晒数”运动,即每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便足够了。这是一种跟中国大陆强制“一胎化”不一样的倡导少生的运动。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居民到香港生孩子已成为趋势,主要目的是逃避大陆严苛的计划生育政策,还有渴望新生的孩子获得香港居留权。其他地区非香港居民(例如中国大陆)如要生孩子需要缴付39,000元服务费,若未经预约的紧急产子,收费为90,000元[16]。不过,大量内地人涌港生小孩引发香港本地社会问题,港府通过行政措施阻止,已见成效。
1947年,台湾的新生儿只有24万人,但随着战后婴儿潮的开始,至1955年时,新生儿人口便已突破40万。1954年-1964年间,农复会与中国家庭计划协会合作,开始推行家庭计划。[17]为减缓人口压力,台湾政府于1964年七月开始推行第一个五年“家庭计划”,其宣导口号为“两个孩子恰恰好,一个孩子不嫌少”,希望一对夫妇最多生育两个小孩,经过十余年的推广,成功地控制了出生率,台湾每年出生人口数不再继续攀升,避免战后婴儿潮世代成年后可能带来的更大婴儿潮,每年新生儿人口从最高峰的42万,自1985年起不再超过35万,结束了自1951年开始连续34年新生儿超过35万的两波婴儿潮。而后开始出现生育率过低的问题,1998年首度低于30万,更于短短四年后的2002年跌破25万,台湾人口结构进入了少子化趋势,进而造成台湾各级学校招生困难,甚至部分公立学校被裁并、私立学校因而倒闭等情形;然而,由于台湾女性的结婚意愿逐年下滑,以及许多年轻女性常会与较为年长之男性结婚,因此年轻人中未婚男性人数比未婚女性多,找不到台湾户籍配偶的台湾男性则转向迎娶大多来自中国大陆与东南亚的外籍配偶。
乌兹别克斯坦[编辑]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曾在2010年实施了对的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政策,对已有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女性强制绝育,甚至发生强摘女性子宫以达到绝育目的的不人道手术。[18]
相关条目[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