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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歧视观察: 法院受理同性恋婚姻登记第一案,民政局成被告

2016年01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92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金姗玉转自博迅网
同性恋婚姻登记第一案今立案

2016年1月5日

[以下新闻线索为义务提供,欢迎采用引用,欢迎采访报道]

长沙男同性恋者孙文麟与其男友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遭拒,认为自己对《婚姻法》的理解和民政局不一样,于是请求律师帮助维权,12月16日向长沙市芙蓉区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经补正后,今天,孙文麟和他的男朋友正式收到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相爱一年登记不成,寻求律师起诉民政局

今年的6月23日是孙文麟和男朋友相恋一周年的纪念日,两人决定好了要在这一天结为配偶。可是当他们走进民政局要求登记结婚时,却遭到了当班工作人员的拒绝。工作人员一边强调着自己“不歧视同性恋”,一边指着法条告知,“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

“《婚姻法》的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在我的理解里,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而是男男、女女、男女都可以结婚,这样的法律才是不歧视的。“孙文麟如是说。

起诉民政局=警察找上门?

经过了咨询律师、首名代理律师遭律所阻拦不能成功代理等等一系列的波折,到了12月16日,这个案子总算正式递交了材料,请求法院立案。虽然“立案登记制”自5月1日开始实行,但是孙文麟和律师还是险些遭遇不被收材料的遭遇。经过律师的据理力争,最后立案庭才收下了立案材料。

意想不到的是,去法院递交立案材料之后,居然有警察找到了孙文麟家里,要跟他谈谈,了解了解情况。孙明确表示了如果对方没有合法的证件和程序就不需要来谈了,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原告要接受警方了解情况。可是对方还是径直的来到了他和他奶奶共同居住的家。

谈话的过程中对方一直强调着“传宗接代”和“工作”。但是这样的理由并不被孙文麟所认同。“人的自由止于他人的自由,我不能接受他们把他们的价值观强加给我,更不能接受我作为一个守法公民纳税购买了警察的服务,却换来他们来找我谈话这样浪费警力的事情。”孙文麟态度很坚决。

终于立案了,史册改写了!

立案期限内,孙文麟收到了法院的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他明确诉讼请求,因为婚姻登记应该是双方的事情,不应该他一个人来起诉。经过了补正材料,今天,2016年1月5日,孙文麟和他的男朋友终于收到了芙蓉区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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