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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强:中国强制堕胎观察年度专题简报(2015):强制堕胎的几个知识

2015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55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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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堕胎的几个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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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妇女冯建梅与被强制堕胎的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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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深刻地认识中共强制流产的罪恶本质,我们需要一些知识。下面的事实是我概括的几个必要的知识:

  1. 概念:堕胎(又称人工流产,或是诱导性流产。指的是在胚胎或胎儿自己能存活之前,以切除或强制的手段移出子宫的方式,终止怀孕状态。相对的,自然发生的中止怀孕现象则通常称为流产。如果在胎儿已经可以自行存活的时候做类似的程序,在医学上称为“晚期中止妊娠”或晚期堕胎。
  2. 方法:堕胎的历史相当悠久。自古以来,一直以来流传有许多方式执行,包含草药、利用尖锐工具、人为创伤,以及其他传统方法现代医学借由药物或手术来诱发流产。在第一孕期(孕期的前三个月),可以采用药物引产。而在第二孕期(孕期第三到第六个月),虽然使用药物仍能有效导致流产,但会有严重的后遗症。
  3. 后果:堕胎可以对妇女造成长期心理卫生或身体的问题。特别是在妇女不情愿的情况下,堕胎是极不安全的手术。不安全的堕胎每年在全球造成大约47,000例的产妇死亡及约500万名产妇住院。根据估计,每年全球堕胎案例有4400万,将近一半是在不安全的情况下施行。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由于以往进行的一孩政策(每对夫妇只容许有一个子女),中国每年人工流产至少1300万例,位居世界第一。

 

中国民主党中国强制堕胎观察员 陈强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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