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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高瑜案本月24日二审

2015年12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78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5年12月11日转自

【博闻社独家】本社获悉,北京高瑜案二审,定于11月24曰上午九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外界预期当局会维持原判。高今年4月被以泄密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4年4月24日,高瑜再次被北京警方逮捕,据称其在2013年8月通过他人(姚监复)获得了一份中共中央机密文件的复印件后,将内容逐字录入成电子版保存,随后将该电子版通过网际网路提供给某境外网站负责人,该网站将文件进行了全文刊登。
有报道指,明镜出版社《明镜月刊》在2013年8月刊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9号文件,亦即网上俗称的「七不讲」)即为高瑜所泄露出来的保密文件,此文件发放到市地师级以上干部。
明镜网负责人则称,中共的指控和海外媒体的相关报导都不符合事实,事实上是早在2013年6月前,明镜就已获得了这份文件,而且来自中共中央宣传系统高层。有关人士向明镜新闻网提供了《九号文件》内容,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文本上并没有注明密级,也没有注明发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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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于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开审,高瑜在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称没有非法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文件的行为,法庭当天没有宣判。2015年4月17日, 据北京三中院官方微博称,高瑜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国际特赦组织表示,71岁高龄的高瑜被判监,表明中国当局明目张胆打压言论自由。「无国界记者」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并撤销所有控罪。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星期一下午1点发起抗议活动,前往中联办要求立即释放高瑜[20]。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
一审判决下达后,高瑜称不服判决,已正式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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