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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腐败观察:2015年广东省公务员面试热点:教育腐败问题如何解决

2015年12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43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国谋转自中公网校

2014年5月31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南京检方已于近日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予以逮捕。经查,2006年至2013年期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在这之前,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等问题,被检察机关批捕。近几个月来,教育领域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令人痛惜,某些高校领导因腐败问题而频频落马,教授、学者因学术不端被频频曝光。痛定思痛,人们更应该思考,教育界、学术界应该怎样行动起来,去共同撑起一片澄净明亮的天空。

  【预测题目】

近日,有关人民大学招生处处长蔡荣生涉嫌受贿被捕的消息在各大网站首页出现,引起不小的轰动。其实,全国各地大学腐败案件近年来频频曝光,透过这些“象牙塔里发生的腐败案”,人们不难发现,基建、后勤、招生等财权、事权集中的环节,成为高校职务犯罪重灾区。从“学术腐败”到“行政腐败”,到底是什么导致了高校腐败频发?

  【参考答案】

导致高校腐败频发的原因不外乎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主观原因是:一些高校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受社会不良风气侵蚀,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导致个人私欲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学校掌控的资源获取非法利益,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客观原因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力推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客观上增强了高校自主权和自治能力,高校拥有可控制的资源也大大增加,但在转型过程中,高校有针对性地从体制、机制、法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建立起来的法律规范、纪律规范、道德规范以及规章制度等还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管理制度缺失、监管措施缺位、反腐倡廉教育乏力的现象在高校普遍存在,于是,在基建、后勤、招生等领域就为发生公权私用、违规操作的高校腐败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

面对频发的高校腐败案件,提出几点建议:第一,加强权利监管。在不少高校,对权力的制约没有及时跟进,适应高校特点的严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未形成,存在对权力制约的空白点,对校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存在着“同级不好监督、上级疏于监督”的尴尬局面;第二,高校应当注重建立健全教育机制,强化管理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等。同时,还要不断改革创新反腐制度。曾经有人把腐败比喻为“毒草”,把制度比喻为“毒草”产生的“土壤”,要想使毒草难以产生、生长,就必须改良土壤,也就是说要更新制度,注重制度创新,为依靠制度反腐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最大限度地遏制高校腐败现象;第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很多时候,在利益面前,个别领导干部一旦独揽大权,权力就容易出现私有化、商品化、集中化的趋势,就会变成个人寻租的工具,就会把学校的发展机遇当成谋取个人私利的机会。所以要定期加强思想教育,让各级领导干部认识自身的责任,作为学校的领导,时刻都被师生关注,时刻都是师生的表率;第四,对于学校而言,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调查。很多时候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侥幸的心里,觉得即便是被发现,学校为了声誉,也会尽量掩盖,或者简单处理。这就给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腐败的机会。所以学校必须积极配合调查,让腐败的官员无所遁形;第五,加大腐败成本。以往对于例如学术腐败等问题,处理起来向来从轻,因为觉得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危害和影响,殊不知就是这样的认知,造成了今天的局面。例如在韩国,学术腐败是会被判刑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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