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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计划生育观察员

2015年11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262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高聪转自腾讯网11月26号2015

在中国,妇女是避孕节育的主力军,避孕手术85%以上是女性做的。然而,基层计生部门只管“上环、结扎、引流产”,对由此引发的女性身体、心理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严重问题关注极少。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强力推行“一环二扎”,让女性深受其害,涉及人数与引发问题之多,影响之深,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一)强制上环:僵硬的政策让最仁慈的节育措施也危害健康

1980年代初至今,根据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凡是生过一个孩子的妇女,都必须上环(在女性体内安装宫内节育器用以避孕)。上环原本是相对安全可靠的长效避孕措施,但在强制安装的情况下,由于政策僵硬、手术粗糙、卫生条件差等原因,上环严重损害了一些妇女的身心健康。

1、 上环时间过长,甚至跟肉长到了一起

有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农村妇女生育一胎后,必须上环直到50岁,而且严格规定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取出,还要定期检查。部分妇女由于节育环在体内放置时间太长,大大超出了节育环的使用期限,很容易跟肉长在一起,即使到了50岁也无法取出。在许多农村地区根本没有人通知那些上环者取环,很多人到60岁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取环了。

2、由于体质或手术条件差等原因导致手术后遗症,危害身体健康

据南京大学孔星星针对山东省某市的调查发现,由于不顾妇女体制强行上环,或者上环手术卫生条件差等原因,部分妇女在上环后出现了腹痛、不孕等后遗症,严重损害了妇女的身体健康:

妇女A,今年34岁,自生育一孩做完上环手术后,小腹部总是时常疼痛,当去计生部门复查时,负责手术的同志告诉她,这是正常反应,过一段时间就会恢复正常,现在已经过了四五年,还是时好时坏。又不敢私自将环取出,因为村里每三个月就进行一次环情与孕情的检查,如果节育环不见了,还要加倍罚款,并且自己付费安第二个,所以A就一直这样拖着,把希望寄托到将来49岁过后,能将环取出,恢复正常。实在痛得厉害就去村里的诊所打点消炎针。

3、有人为私自拿出“避孕环”付出了惨痛代价

在被计生办强制上环之后,有些人为了能够继续生孩子,想方设法想把它拿出来,一般的是出点钱找个产婆将其取出,比如黄树民教授在福建省林村调查时,村委书记告诉他:“就算装了子宫环,还可能会找一个没有执照的产婆,把它拿出来。我听说这一带有个产婆,定期到我们村里来帮人取出子宫环,每次收10元人民币。”

但也有因为采取愚昧的方式私自取环而让女性付出惨痛代价的,比如1988年5月我国南方某村民“想动员妻子再给他生个男孩,可是妻子子宫里‘躺’着个金属环,公家不给取,自己又摘不下来。怎么办?丈夫三打听两打听,不知从哪打听出个损招,用丁烷贮气管炸……结果金属环安然无恙,倒把妻子的盆腔和腹腔炸穿,阴道撕裂,妻子伤势惨重,休克了过去。通过紧急抢救,医院给他妻子输了3800毫升血,才保住了性命。接着是阴道修补术,子宫切除术。”

(二)强制结扎:最害人的“长效措施”

上环虽然有后遗症,但对女性身体的损害还并不算大。最为计生部门所推崇的“长效措施”是结扎手术(指输卵管结扎手术),因为这种方式对计划生育管理来说基本上是一劳永逸的,但其后遗症之多,对女性身心健康损害之严重,实在让人触目惊心。

1、 手术环境差、医生素质低导致被结扎人群后遗症多发

中国大多数的结扎手术几乎都是计生部门“上门服务”或“集中手术”,以“运动”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大量强制进行,根本不考虑妇女的身体状况,也无法保证手术环境,更不要说手术质量了。当时的结扎手术普遍是在两种情况下做的:

一是通过发动所有计生人员突击下村检查,逐户清查,将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集中到村委会或学校等地实施手术。张瑞昌的研究表明,上个世纪80年代以集体会战形式进行的输卵管结扎手术占了总手术量的90%。而湖南省临沣计生委服务站对1983年以前的计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的调查也表明,有90%的后遗症患者是在村组临时搭棚做手术的。有一个村在社员家里一天给13个妇女做了结扎手术,术后有8个因刀白严重感染而住院。

二是通过计划生育巡逻车,将锁定目标的个别“反抗分子”强行拉到计划生育服务站,不分青红皂白,先做完节育手术再说。由于大多数基层计生服务站医疗条件有限、设备简陋、技术与卫生条件不达标,导致手术后遗症比比皆是。

同时,2007年的调查显示,中国15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有5万人不具备医学执业资质。1980-1990年代合格人数则更少,而强制结扎手术数量极大,可以肯定,那时大部分强制结扎手术是由没有行医资格的人做的[详细]。这就更导致了手术后遗症的大量增加。

2、 结扎后遗症给妇女生活带来极为严重的损害

由于上述原因,即便不考虑结扎手术失败对妇女身体带来的直接损害,仅仅结扎后遗症,就给很多妇女的生活带来了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身体伤害,多数后遗症患者长期忍受后遗症病痛折磨,不仅干不了重活,连基本的自我照料都存在困难;二是精神伤害,由于长期经受病痛折磨,神情颓废、无望、或招致家人嫌弃;三是经济负担,多数后遗症患者需长期服用消炎药,成为家庭一项重大开支,拖跨了整个家庭。孔星星针对山东省某市两个村子的调查显示,这样的病例非常普遍:

妇女1,1985年4月生第一胎(男孩)后,先是做了上环手术,后因村里要求给孩子报独生子女,同年12月在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取环并结扎,后长期腹痛,1992年确诊认为取环致子宫穿孔,结扎引起肠粘连,1993年鉴定为节育手术后遗症二等,并以一次性签订协议给予补偿2万元了结。后多年治疗花费近十万元未愈,丧失劳动能力和性生活能力,招致丈夫离弃,并因长年服药与治疗致贫。

妇女2,在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后,于1985年9月施行输卵管结扎手术。她在结扎时刚满27周岁,是本村出了名的精明能干的劳动力;结扎后,小腹疼痛,直不起腰来,1987年病情加重,劳动能力受到很大影响。近十多年来,她对收麦子、种玉米等重体力劳动基本不能胜任,只能做一些轻微农活,成了名副其实的家庭累赘,并遭到家人的嫌弃,配偶于2000年打工出走,一去不回,每到农忙季节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妇女3,据家人陈述,今年46岁,自幼体弱多病,1989生育一双胞女儿……一天夜里,一群人潜入她家,从被窝将其强行拉走,第二天对关押一夜的她施行女性输卵管结扎手术,术后两天三夜昏迷不醒,第三天醒来即患上精神病,成了“疯子”,成天只吃不做,漫无目的地游荡,至今两个孩子由婆婆抚养,结扎后生病20多年花费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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