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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堕胎观察:中国着手解决1300万“黑户”问题

2015年11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128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强转自BBC

中国媒体广泛报道了上周六(11月21日)中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的一次主要以反恐和解决全国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为主题的会议,预示中国政府可能已经开始着手解决长期困扰中国社会的“黑户”问题。

据报,根据中国2010年展开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大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也就是俗称的“黑户”。

另据中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学者2014年的调研结果显示,这些所谓“黑户”中六成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未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士。

由于没有户口,这一千多万人无法得到社会保障,无法找到正常工作、生活与教育机会,成为在中国社会边缘和夹缝中艰难求生存的弱势人群;随着“实名制”逐渐普及,他们的生活受更大影响,如今连出行都变得困难。

中国公安部会议指出,一个国家百分之一人口没有户籍已成为人口管理的“怪现状”,并已经有悖于法。

公安部会议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和谐稳定。会议表示要按照政府和法律要求,“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 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会议明确了区别情况、分类解决,分类实施相关政策的工作思路,并形成了一个关于解决无户籍人口问题的意见。会议还要求将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与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同时抓紧修改完善意见后按程序报审。

计生后遗症

据介绍,195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依照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规定: 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未任何附加条件。

有分析指出,由于中国各地的基层计划生育部门当年急需“一个抓手”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虽然法律条例明令不允许给公民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但仍然在工作中,推出了要求父母出生《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求。

而正是这个“法外”要求,使得“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一直成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缴纳罚款,就不能办理户口。 户口登记于是成为计生工作的一个筹码。

据中国官方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国至少有20个省、市和自治区有明确的规定或案例,上户口必须出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其中北京、上海、辽宁、四川、河南、湖北等6个省市在省级户籍制度上明文规定,将计生与户籍挂钩。

中国国家法改委学者万海远等人在调研中还发现,黑户普遍存在已经导致不良影响,包括这些边缘人群的自卑心重、缺乏安全感、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无法享受公民的基本权利等,从而也制约了人口流动、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加剧了社会不公平。

更多国际观察人士分析认为,继全面开放二胎之后,中国政府开始准备着手解决大量“黑户”问题,显示中国决策者开始认真检讨三十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失误,并希望能够亡羊补牢,拨乱反正,尽量减少长期强迫一胎政策造成的负面后果。

(编译:晧宇 / 责编:欧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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