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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歧视观察:《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2015年11月24日 综合新闻 ⁄ 共 140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邹长明转自中文网

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胡浩 施雨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我国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意见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综合改革、重点突破,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公民享有更多受教育机会,始终被列入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目标;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始终是中国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两个重要维度。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拥有世界最大的教育规模,截至2016年底,有51.2万所学校,2.65亿在校学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7.4%,取得跨越式发展;小学净入学率99.9%,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4%,已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7.5%,基本普及了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2.7%,接近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

  “在充分肯定教育事业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优先发展地位需进一步巩固,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突出短板,教师队伍还不能适应提升质量与促进公平的新要求,教育对外开放的水平不够高,等等。这些都是我国教育事业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炳林说。

  专家表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是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动力。

  针对诸多教育短板,意见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在学前教育方面,意见指出,创新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强调要鼓励多种形式办园,有效推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针对义务教育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意见要求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基本装备标准。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切实改变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薄弱面貌,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针对择校难题,意见明确要改进管理模式,试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

  对于百姓关切的许多教育需求,意见也作出了回应。孩子放学早、家长下班晚,存在“时间差”?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课外机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意见明确要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入学怕被歧视?意见提出,要完善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机制,改进特殊教育育人方式,强化随班就读,建立健全融合教育评价、督导检查和支持保障制度。

  教师队伍有力支撑着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大规模教育体系。意见提出,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评价中强化师德考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教师国家荣誉制度,加快形成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意见同时要求,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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