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妇女是避孕节育的主力军,避孕手术85%以上是女性做的。然而,基层计生部门只管“上环、结扎、引流产”,对由此引发的女性身体、心理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严重问题关注极少。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强力推行“一环二扎”,让女性深受其害,涉及人数与引发问题之多,影响之深,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一)强制上环:僵硬的政策让最仁慈的节育措施也危害健康
1980年代初至今,根据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凡是生过一个孩子的妇女,都必须上环(在女性体内安装宫内节育器用以避孕)。上环原本是相对安全可靠的长效避孕措施,但在强制安装的情况下,由于政策僵硬、手术粗糙、卫生条件差等原因,上环严重损害了一些妇女的身心健康。
1、 上环时间过长,甚至跟肉长到了一起
有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农村妇女生育一胎后,必须上环直到50岁,而且严格规定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取出,还要定期检查。部分妇女由于节育环在体内放置时间太长,大大超出了节育环的使用期限,很容易跟肉长在一起,即使到了50岁也无法取出。在许多农村地区根本没有人通知那些上环者取环,很多人到60岁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取环了。
2、由于体质或手术条件差等原因导致手术后遗症,危害身体健康
据南京大学孔星星针对山东省某市的调查发现,由于不顾妇女体制强行上环,或者上环手术卫生条件差等原因,部分妇女在上环后出现了腹痛、不孕等后遗症,严重损害了妇女的身体健康:
妇女A,今年34岁,自生育一孩做完上环手术后,小腹部总是时常疼痛,当去计生部门复查时,负责手术的同志告诉她,这是正常反应,过一段时间就会恢复正常,现在已经过了四五年,还是时好时坏。又不敢私自将环取出,因为村里每三个月就进行一次环情与孕情的检查,如果节育环不见了,还要加倍罚款,并且自己付费安第二个,所以A就一直这样拖着,把希望寄托到将来49岁过后,能将环取出,恢复正常。实在痛得厉害就去村里的诊所打点消炎针。
3、有人为私自拿出“避孕环”付出了惨痛代价
在被计生办强制上环之后,有些人为了能够继续生孩子,想方设法想把它拿出来,一般的是出点钱找个产婆将其取出,比如黄树民教授在福建省林村调查时,村委书记告诉他:“就算装了子宫环,还可能会找一个没有执照的产婆,把它拿出来。我听说这一带有个产婆,定期到我们村里来帮人取出子宫环,每次收10元人民币。”
但也有因为采取愚昧的方式私自取环而让女性付出惨痛代价的,比如1988年5月我国南方某村民“想动员妻子再给他生个男孩,可是妻子子宫里‘躺’着个金属环,公家不给取,自己又摘不下来。怎么办?丈夫三打听两打听,不知从哪打听出个损招,用丁烷贮气管炸……结果金属环安然无恙,倒把妻子的盆腔和腹腔炸穿,阴道撕裂,妻子伤势惨重,休克了过去。通过紧急抢救,医院给他妻子输了3800毫升血,才保住了性命。接着是阴道修补术,子宫切除术。”
(二)强制结扎:最害人的“长效措施”
高聪11月23号2015转自腾讯网
上环虽然有后遗症,但对女性身体的损害还并不算大。最为计生部门所推崇的“长效措施”是结扎手术(指输卵管结扎手术),因为这种方式对计划生育管理来说基本上是一劳永逸的,但其后遗症之多,对女性身心健康损害之严重,实在让人触目惊心。
1、 手术环境差、医生素质低导致被结扎人群后遗症多发
中国大多数的结扎手术几乎都是计生部门“上门服务”或“集中手术”,以“运动”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大量强制进行,根本不考虑妇女的身体状况,也无法保证手术环境,更不要说手术质量了。当时的结扎手术普遍是在两种情况下做的:
一是通过发动所有计生人员突击下村检查,逐户清查,将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集中到村委会或学校等地实施手术。张瑞昌的研究表明,上个世纪80年代以集体会战形式进行的输卵管结扎手术占了总手术量的90%。而湖南省临沣计生委服务站对1983年以前的计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的调查也表明,有90%的后遗症患者是在村组临时搭棚做手术的。有一个村在社员家里一天给13个妇女做了结扎手术,术后有8个因刀白严重感染而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