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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自由观察:村民为阻拆迁开车撞人致4死15伤 被核准死刑

2015年11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83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余大江转自网易新闻

村民为阻拆迁开车撞人致4死15伤 被核准死刑

法制晚报快讯 据北京王才亮律师披露,河南驾车撞死多名拆迁人员的行凶者刘大孬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刘大孬将在七日内被执行死刑。同时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还获悉,刘大孬的家属已经向当地法院申请了刑前会见。

2010年11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大孬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1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70.95万余元。

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宇通汽车产业园是郑州市2010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因建设所需,刘大孬所在的南刘庄村将被整体搬迁。截止2010年6月1日,该村320户村民中302户签订了搬迁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包括刘大孬家。

2010年6月1日上午8时许,因对刘庄村的拆迁不满,刘大孬驾驶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停在南刘庄村路口,阻拦拆迁人员进村。在拆迁工作人员劝说村民及刘大孬离开现场中,刘驾车驶向人群,将将刘浩杰等人撞倒,之后再次冲向人群,将刘建礼等人撞倒,接着,又驾车冲向村委会所在地。肇事后,刘大孬逃离现场。当日16时许,刘大孬到郑州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刘大孬以驾驶机动车辆向人群冲撞的危险方法,致4人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8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虽能主动投案,但其主动投案情节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刘大孬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今天中午,法晚记者从刘大孬的律师处王才亮处获悉,王律师接到了刘大孬之子电话,称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核准了刘大孬的死刑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一旦被核准后,将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该死刑执行命令将在七日内被执行。刘大孬的家属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可以对刘大孬刑前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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