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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被精神病观察:投书:我因举报被拘留 劳教 被精神病人

2015年11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59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海明摘自大纪元

我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原永清大街弘旭复印社法人杜红。身份证号:152301197109181562

2007年,举报中国银行通辽分行永清分理盗用我个体账户巨额洗钱。通辽银监会[2007]78号通报已证实如下:

1、大额套现; 2、信用卡套现; 3、挪用客户资金; 4、私刻客户公章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可中国银行通辽分行称以上行为是中国银行通辽分行经常做的,不违行规,并且我们银行有的是“钱”。中国银行北京总行称:中国银行北京总行称:中国银行通辽分行和北京总行是两个法人,没有任何关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总行称:中国银行北京总行和中国银行通辽分行为都是属于犯罪。

我也因举报被拘留 2 次,劳教 1 年、被精神分裂、十八大被绑架拘禁 13 天。两会遭绑架殴打戴手铐。父亲,杜文学,因长期抑郁患了癌症;母亲,彭桂兰,心脏病加重长期住院。父母拖着病重的身体多次到北京为女儿杜红诉求,每次都被地方政府以到家解决问题为由连哄带骗的强制回去。目前,诉求一直得不到答复。

希望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引起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

通辽市市委书记:杜梓电话:15204759999,办:0475-8835001

通辽市市长:胡达古拉电话:15204750006

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局长:刘兴臣电话:13604759796

通辽市政府信访局张金超副局长(0475-8836184)

受害人:杜红 13948755666(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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