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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腐败观察:中国一直被忽略的重大腐败

2015年11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125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林春仙转自多维

现在中国民众对权力的监督,几乎都只能通过互联网的曝光与传播来实现。我们赞叹互联网的伟大同时,也应该看到互联网的局限。网络总是对那些要素比较突出、容易吸引眼球的事件表现出浓烈的关注,而那些表述起来不太“痛快”的事情,很难在网络上形成影响力。

比如,2015年十一长假期间,大家关注的热点事件是三个:以柳州系列爆炸案为开始,以青岛38元大虾宰客为结束,中间是最重大的TPP协议。

有一个新闻被网络忽视:广西马山扶贫款被大量拨付给不贫困的人——审计署发现,马山县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标准,其中有343人是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这则新闻用了一句话来定义整个事件“该县扶贫工作推进不力”。很轻的一个词汇:扶贫不力。

那样多的人冒领扶贫款,根本不可能是“工作失误”,唯一的可能就是“勾结”。掌握权力的人,勾结自己的亲戚朋友,大量冒领扶贫款,这毫无疑问是犯罪。权力部门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吧,是渎职,是盗用公款;冒领者属于贪污公款。怎么能用意个“工作不力”就蒙混过关?

并且,为了掩饰犯罪,马山县2014年度将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736元的608户、2272人认定为脱贫。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欺诈了,属于伪证罪。

而我们从新闻中,丝毫没有看出要采取什么措施来惩罚那些权力机构、那些冒领者。案管理,又是检讨一番,罚酒三杯。有多少罪行就这样悄悄滑过了。

扶贫款被贪污,仅仅是马山等个别地方吗?不是,全国几乎所有的扶贫款都被输送、被冒领。这是不受监督的权力的必然后果。

而大家对这种现象似乎无可奈何,然后就默认了。大众成为了扶贫款被贪污的共犯。

大家对青岛38元大虾愤怒,是因为大家觉得自己有可能哪一天也被宰客;而扶贫款,大多数人认为与自己无关。那些处于贫困状态的人,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符合条件就应该得到救助。或者说意识到了,但也无奈。

我曾经在河北一个贫困农村调查过,该村大多数人都应该得到救助,但却没及个人领到过扶贫款,一次都没有领到过。文他们原因,回答竟然是:“咱不认识县里的头儿,不可能轮到咱”。这属于“默认腐败”模式。

中国每年的扶贫资金有多少?这个数字很少有人知道,也很少有人关注。国家有关机构也不愿意向社会公布。查阅网上资料,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为主干,综合其他零星信息,可以得出基本的判断:中央财政每年的扶贫款在1800亿元以上。如此巨额支出,没有一个细账向全体纳税人做个交代。当权者层层瓜分,近2000亿就出去了。

几乎可以断定,任何一个县的任何一笔扶贫款,都存在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但是却很少听到有人被查处。最多是某个贪官因为其他问题而垮台后,顺便揭发出其众多罪行中一条是挪用扶贫资金。

纳税人付出税款供养政府,为的是购买政府的公共服务,其中一项就是辅助弱势群体,这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界弱肉强食,人类辅助弱小。贪污扶贫款,是动物性,是兽性大发。而我们竟然默认如此恶劣的犯罪。

本文摘自:东网;作者: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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