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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观察】河北大名新城建设被指非法征地 以租代征挖湖毁田

2015年11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261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征地观察员 杨素文, 2015年11月5日转自 博讯网

央广网大名11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多位河北大名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当地正在强力推进的城建项目环城水系和大名县北湖公园,涉嫌非法占用上千亩耕地,以租代征,并存在强租强征农村集体土地,强拆村民房屋等现象。此外,大名县累计投资百亿打造的邓丽君艺术中心等城市名片,被指劳民伤财。

公开资料显示,北湖公园是大名县新城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总占地面积2500多亩,其中公园占地729亩,项目计划总投资4500万美元,拟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听起来,环城水系和公园都属于公共事业,是利民的好事,群众不仅多了休闲游玩的好去处,还提升了城市品位。为何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对呢?

此时已经过了冬小麦播种的季节,华北平原的不少地方麦苗已经破土而出,而大名县大名镇付桥村的赵老汉才刚把种子撒上,正拖着水龙带一垄一垄得浇地。

赵老汉告诉记者,这是承包地,让人家征走了。现在不用,又种起来了。荒了有两年时间。

这块地位于付桥村村南。2013年,县里将这块地征走,要进行环城水系建设,按照规划,这里靠近河道,将来是35米宽的绿化带和道路。但两年过去了,挖好的河道已经杂草丛生,却不见通水。河道旁征走的耕地也荒了两年,赵老汉看着可惜,和村支书合计好就先临时种点庄稼。

村民带着记者沿着河道走了一圈,河道基本都已挖好,但是还未完全贯通。河道底部半米多高的杂草,让人想不到这是县里正在重点打造的工程。村民刘一(化名)告诉记者,环城水系在付桥村、程营村的走向,大多占用的是耕地。

刘一称,原先这转圈都是耕地,被逼的都卖给县里了。

环城水系在付桥村、豆营村附近的走向,还涉及几户村民宅基地和国家粮食储备库大名县直属库2个粮库的拆迁。目前,大多数征地工作已经完成,但有一户窦姓村民就赔偿事宜还没有和县里达成一致。在他家中没人的一天,房子直接被强拆了一半。

根据相关公示,环城水系建设是大名县城镇建设上水平的重点工程,穿北湖公园而过。付桥村和临近的程营村、豆营村就在北湖公园的征地范围之内。对于北湖公园的建设,不少村民打心眼里不想卖地。

村民刘一回忆称,四万三,不卖不行。不卖就找事儿,计划生育啦,庄基啦,非得卖给他一签字,算干净了。

北湖公园是大名县新城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利用砖窑旧址大坑建成湖泊景观,公园北部将建设邓丽君艺术中心、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一批公共建筑。总占地面积172.5公顷,其中公园面积48.6公顷,公园水系面积28公顷,周边可置换土地75.33公顷,用于商业、金融、居住、办公等开发使用。

多位村民告诉记者,近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北湖公园的征地工作,县里多个局委分区包片,驻村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强行征地,甚至威逼村干部代替村民签字同意。

程营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付桥村90%的土地都卖完了,程营村、油粉滩村都是租的,以租代征。租地协议由村干部代签,代签的还不少。

记者了解到,北湖公园的占地范围内有一部分是砖瓦窑旧址,大约400亩左右,属于程营村的村集体土地,复耕后村民在这块地上搞起了养殖和其他营生。因为涉及附属物的补偿,征地工作开始后,这里就成了难啃的“硬骨头”。

村民认为,县政府以租代征。两个窑属于复耕地,可以租。但两个窑中间有几百亩地,能说是复耕地吗?一直种庄稼多少年了,这个地也是以租代征,包括河道都是以租代征。

所谓“以租代征”,是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土部多次发文禁止。显然,北湖公园配套建设的地产等项目,不属于农业建设。

豆营村村民王业(化名)家的地,也在征地范围内,但他只收到了一张空白的土地补偿协议书。上面除了写着每年1500元的租地标准外,补偿款发放时间和补偿期限等关键信息都没有填。

王业告诉记者,租赁多长时间不写,从啥时候租不写,只是让你签个乙方,应该甲方先填好啊。他们没说征,就说租。硬租!

一个占地2500多亩的重点城建项目,涉及征用多个村庄、上千口人的土地。大名县正在强力推进的大名县北湖公园是否是合法占地,有没有上级政府的正式批文呢?

豆营村村民王业向记者提供的土地补偿协议书上,写着租地的甲方为大名县住建局,乙方为大明镇某村某村民,丙方为大明镇某村委员会。这份协议第一款写的是,甲方征用乙方的土地,而第五款又提到甲方在土地租赁期内,优先录用丙方人员。究竟是征地还是租地?

既然协议的甲方是住建局,记者首先来到这个单位查询相关手续。一位黄姓负责人称,他们只负责项目后续的招标建设,其他的一概不知。

当记者询问为何协议上写的是大名县住建局时,该黄姓负责人表示,项目属于城建项目,是县里安排的,具体为什么这样安排,他也不清楚。

按理说,北湖公园是县里的重点项目,征地甲方应为大名县人民政府,为何协议书上写的是住建局?北湖公园是城建项目,占用村集体土地首先应该向省政府申请农转非手续,不应该和村民签订租地的协议。为何土地补偿协议书上,一会写的是征地,一会又是租地?

一户征地范围内的村民就这个项目的合法性,向省政府申请了信息公开。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的回函中记载:“该村所在区域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的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申报材料、征收土地公告文件、土地用途文件”政府信息不存在。

邯郸市国土局和河北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北湖公园的占地是违法的。河北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工作人员表示,省政府没有批,征地手续应该没有。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建设使用农用地都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可以批准农用地转用,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如果是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用土地手续。

记者多次向大名县国土局提出正式采访,查看北湖公园的征地手续,相关负责人始终回避。常年代理土地侵权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对此表示,未批先占肯定是违法的。所有的手续都没有,征地必须得补偿完毕,才能搞建设。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它的权限最低在省政府,涉及到基本农田,其他土地如果在35公顷以上的,权限在国务院。

大名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农业大县。但记者调查发现,数千亩土地闲置的现象在当地较为普遍。此外,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的大名县植物园,也被指以租代征,和大名县北湖公园建设占地手段如出一辙。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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