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聪转自搜狐2015 5月10 号
广州白云区富民居委:上环仍与入户、分红挂钩;市计生局称肯定不能挂钩
“居委会要求我1月17日前要去上环,如果不落实就要停掉我和老公在村里的分红和一切福利待遇……”日前,家住白云区石井街夏茅村富民居委会的欧阳女士(化名)向新快报反映,居委会要求她选择上环避孕,如果不落实,就要停发夫妻双方分红等一切福利。
不想上环的欧阳为此多次前往居委会据理力争,希望不上环,能自主选择避孕方式,她质疑:“是否育龄女性就一定要上环?是不是上环一定要跟股份分红挂钩?不上环村里有权停止股份分红?”
【投诉】
村里说不上环就取消福利分配
今年35岁的欧阳育有一子,已近2岁,她说,儿子办了独生子女证,自己并不想再生二胎。但孩子出生3个月后就被村里要求上环,“如果不上环,孩子上不了户口。”
“当时我没想太多,拿着村里开的证明就去上了环,但上环后,经常感觉腰酸背痛,而且月经开始出现异常,不仅量很多,持续时间比平时长。”欧阳说。
怀疑是因上环引起了这些不适,欧阳去年年初自己到医院将环取了下来。因为每年要查环查孕,居委得知欧阳取环后,便又给她寄送上环(结扎)通知书。要求其于今年1月17日前落实上环(结扎)节育措施。
欧阳给记者出示了这份通知书,上面写着:“在限期内带身份证到居委开具证明到医院落实节育措施,或交回由医院开具的不适宜上环(结扎)证明。如不落实,将按照《夏茅经济联社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夫妻双方的股份分红和一切福利待遇。”
“我到医院说明了我的情况,但医院认为我无什么妇科炎症或其他明显病症,不愿意给我开‘不宜上环’的证明。”欧阳陷入了两难。
该居委的杨小姐也称被要求上环。她2013年6月份生育一女,表示自己符合国家最新出台的单独家庭生二孩的政策,准备生二胎。“如果现在上了环,很快政策就放开可以再生,岂不是又要取环?”杨女士希望能自主选择避孕措施。
当地“上环与入户、分红一直挂钩”
去年12月31日,记者来到村居民反映的白云区石井街道夏茅富民居委会了解情况。石井街道是白云区辖内14条行政街之一,富民居委会是该区245个居委会之一。石井街道已无乡村的任何痕迹,楼宇漂亮,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记者说明来意后,石井街道富民居委会一名管计生工作的王小姐接待了记者。“我在这个居委做计生工作11年了,上环与村中分红、孩子上户口一直都是挂钩的,这项政策在我工作前就实施了许多年。”王小姐直言,居委辖区内800多名育龄妇女都是这样做的。
“上环是长效避孕措施,可以一劳永逸解决避孕问题,方便、经济。”她说,要求她们去上环也是为她们好。
“如果不与分红、上户挂钩,计生工作会更难管理。”王小姐透露,该居委800名育龄妇女中有200多名上了环,生了二孩的还要结扎,另有一部分有医院证明“不适宜上环、结扎”而选择了其他避孕措施。
【部门回应】
“上环肯定不能与入户、分红挂钩”
昨日上午,记者还致电白云区石井街道计生局咨询。接电话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回应称:“上环肯定是不能与上环、分红挂钩的。省、市都无这样的要求。”但该人士同时表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首选是否就是必须上环?该人士表示:“如果医院认为确实不适宜上环也可以凭证明选择其他避孕措施。但如果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为何不去上环呢?”他还现身说法:“我老婆上环20多年了,没什么不好,2013年49岁达到年龄去取了环,也就几秒钟的事情。”他说,有的市民认为上环就一定会对身体不好,其实是个误解。
身体健康就必须得上环?能否像其他居委一样填写“知情选择卡”后自由选择避孕措施?该人士表示,身体健康还是得上环。
不过,市计生局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上环是不能与入户、分红挂钩的。”是否首选上环就意味着身体健康就必须上环?该工作人员也肯定地表示:“不能这样理解,如果不上环,可以选择填写知情选择卡,选择其他避孕措施。”他透露,如果村居民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拨打市计生局电话020-83330656投诉,市计生局将协调、纠正基层不当做法。
【律师说法】
公民对避孕措施有自主选择权
(知名律师吴有水)富民居委的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公民有权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任何强制公民结扎或上环的法律与法规。
将上环(结扎)与居民的分红、福利挂钩甚至与上户口挂钩,这其实就是强迫公民上环(结扎),都是违法的。再者,分红是组织成员的一种财产分配权利,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剥夺。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是一个地方性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其上位法。但这个规定,其实许多内容都是违反了这部上位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其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对话】
石井街富民居委计生工作人员
“让妇女自由选择,计生更难做”
采访中,白云区石井街道富民居委的计生工作人员王小姐表示,也有村居民因上环造成身体不适,也有村居民因避孕不当怀孕而不得不流产;上环与入户、分红挂钩是村居委统一的做法。
有单位才可自由选避孕措施
新快报:除了上环,能否选择其他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首选是上环。如果实在不能上,也可以选择皮埋,在肉里放避孕药。如果医院愿意给你开“不适宜上环”的证明,也可以不上环。我们也很人性化的。
新快报:市计生局说可以选择签知情选择卡自由选择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如果有事业单位,是可以签了然后自由选择,如果没有事业单位上班的,那就没办法。
新快报:现在国家放开单独生二孩政策,也许广东很快就会实施,符合生二孩的人也要上环么?
工作人员:目前没有接到新的相关政策。是得先上环,政策允许再生时可再取出来。
让妇女自由选择计生难做
新快报:为何不让她们自由选择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让户籍妇女自愿选择,上不上都可以,那(计生)更难做喽。
新快报:上环为何与分红福利、户口挂钩?
工作人员:全村居民都这样。不是针对个人。
新快报:她们觉得这样有强制的意味。
工作人员:我觉得是为她们好,她们又觉得这样不好。这怎么说呢?
上环引起严重不适会帮申请报销
新快报:有没有上了环后身体不适要求取环的?
工作人员:有问题的过来找我喽。去年就有个居民拿着B超单、医院证明来,我们还帮她申请住院医药费的报销。
新快报:这样的例子多不多?
工作人员:有,但不多。但每年意外怀孕要人流的有十多例,相比来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