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槐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钟欢报道)中国大陆有三千万访民,常年到北京上访的达数十万,仅上海每个月底周五到国家信访局集体上访被截访的就达上千;在北京,每月有成千上万的访民遭地方政府截访,无数访民遭暴力,有被打伤打残,但大都投诉无门。
上海访民七旬老太颜兰英遭暴力截访打伤后,坚持不懈依法诉讼,终于敲开了法院的铜墙铁壁。
2015年10月13日上午,颜兰英诉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审),案由为2013年4月26日,颜兰英在国家信访局遭上海市政府截访保安强行绑架后,在驻京办被保安殴打致骶骨骨裂,经右安门派出所出警,并委托鉴定属轻微伤。既然有伤,公安就必须履行职责对打人凶手或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是一审判决没有法律依据只用“并无不妥”代替法律,因此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判长问被上诉人不履行职责的理由,代理人答:“适用国家赔偿法”,妄图逃过追究刑事责任这道程序,化纳税人的钱来抹去他们的罪恶。审判长也没有支持被上诉人狡辩的所谓仅仅适用的国家赔偿法的说法。
半年多前,颜兰英的胞妹颜秀英诉上海公安枉法处其行政拘留十日的冤案胜诉后,上海公安也是要用国家赔偿来“化解”,而拒不追究有关办案人的责任,这种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做法,理所当然被颜秀英拒绝。现在的政府官员、公安警察依其强权漠视法律已是常态,法院庇护它们也是常态。
遭暴力截访打伤的访民,每年有成千上万,而诉至法院并被受理的却是寥寥无几,颜兰英能顽强抗争,迫使法院审理是访民维权的进步和成绩;但既是如颜兰英的胞妹颜秀英诉讼成功,法院只提国家赔偿而不追究政府及公安的责任,这无疑是法治的悲哀!
参加上海访民颜兰英诉北京丰台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开庭的访民有30多人,他们是:
颜兰英:18916134088;颜桂英:18916134088;谈兰英:18964333123;
石萍:13818313058;徐佩玲:18121439381;黄月华:15921244983;
彦芬兰:13262297218;李雯丽:13564725255;王晟:13167010856;
徐建明:13122900537;姚亚娥:13917912674;丁德元:18721388935;
张明娣:13817335948;郑美翠:18964371897;张翠珠:13774424840;
张立:13774424840;胡颖梅:18321209778;余敬(湖北):15327189186;
胡双莲(湖北):13051371379;戴宝妹:18721871032;王再明:18930457576;
陆雅美:13651835148;郑培培:02153963826;王燕亭:18017655518;
韦开珍:18017125130;吴玉芬:13166441831;王扣玛:13601772756;
虞春香:13520588180;毛恒凤:1390166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