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江转自网易新闻
四川12岁女孩裸死蓄水池 警方认定溺亡不立案
仪陇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
仪陇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
事发2个多月后,四川仪陇县的简菊容仍坚持认为,12岁的女儿裸死蓄水池,是他杀而非溺亡。
6月30日下午,在仪陇县石佛乡一蓄水池内,当地村民发现一具女尸,死者系一小学六年级学生阿玲(化名),被发现时身上仅剩一件上身内衣。
仪陇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后得出结论:死者系溺水身亡,不予立案。9月17日,简菊容向澎湃新闻称,尸检时法医告诉她,孩子的处女膜破裂,胃里仅有不到200毫升的汲水。她认为,女儿生前可能受到性侵。
简菊容介绍,她是石佛乡继红村村民,与丈夫常年在外面打工,留下女儿阿玲由奶奶照看;阿玲在石佛乡小学读书,平日寄宿在学校,周末放假才回家。
6月27日,阿玲从家里返回学校考试,一直未归。29日晚孩子的父亲打电话回家询问孩子的情况,让奶奶打电话问班主任老师,次日老师告知阿玲当天下午就已经离校,家人发觉不对劲,开始发动亲朋好友寻找。
简菊容说,直到6月30日下午,当地村民在一个蓄水池旁的一个背篓里,找到阿玲的书包和棉被,随后在水池中发现了阿玲的遗体,“孩子身上仅剩一件小内衣,下身都没穿衣服。”获知消息后,简菊容夫妇立即从厦门赶回仪陇。
简菊容称,经法医鉴定,在孩子体内没有检测出有毒物,也没有发现精液等性侵的痕迹,随后公安机关认定无犯罪事实发生,是溺水身亡。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盖有仪陇县公安局公章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阿玲的体内和内裤上未检测出人体精斑。
落款时间为8月13日、盖有仪陇县公安局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阿玲死亡一事,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简菊容称,她和丈夫并不认同尸检和警方不予立案的结果,“因为女儿被发现时确实是没有穿衣服,法医也跟我们说肚子里只有180到200毫升的水,而且处女膜破了,里面还有血,头发和内衣上还沾有野草和果子”。随后,简菊容申请刑事复议。
9月7日,仪陇县公安局再发《刑事复议决定书》,称阿玲死亡一事,无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维持原决定。
针对处女膜为何破裂等质疑,简菊容告诉澎湃新闻,警方给出的解释是:尸检显示,可能是之前的陈旧伤;被发现时下身裸露,是因为衣服是打捞尸体的时候由竹竿弄掉。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当地警方的证实。
澎湃新闻分别致电仪陇县公安局负责该案的两名负责人,对方均未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