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明摘自大纪元
2011年10月,上访农妇吴春霞起诉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收治侵权案开审。2012年8月3日,该案二审法院认定医院收治程序违规,造成了侵权,医院账户被法院划走15.5万元。该院医务科科长称他们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收治了一名劳教人员,如今该院却成了维稳的牺牲品。
上访农妇被送进精神病院132天
据“燕赵都市网”报导,吴春霞是周口市川汇区上访农妇,从2004年起,吴春霞因家务和村务等纠纷一直上访,被当地视作重点维稳对象。2008年7月16日,她因“非法上访扰乱单位秩序”被拘留10日,紧接着又被处以劳教1年的处罚。
拘留期刚满,她被强行送进了300公里外的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被“治疗”132天,吴春霞月经紊乱、小便失禁。在出院一年后,她将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参与送治的小桥办事处告上法庭。
精神病院一方埋单 判赔10余万
历经法院不受理等波折后,去年10月27日,该案在沈丘县法院第一次开庭。当时,吴春霞被劳教和被拘留的两份处罚决定,已被先后撤销。
今年3月8日,沈丘县法院一审判决河南省精神病院赔偿吴春霞误工费5841.1元,医疗费4302.1元,交通费6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11万余元。
一审后,吴春霞和医院都提起了上诉。6月15日,周口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了小桥办事处参与送治吴春霞的事实,判决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小桥办事处,“共同赔偿”吴春霞14.5336万元。其中,仍包括那10万元精神抚慰金。
虽说被判“共同赔偿”,但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并未联系小桥办事处协商赔偿比例。医务科科长娄涛知道,“这根本没指望”,办事处在三次庭审中,都将送治一事推得干干净净。
吴春霞听说,沈丘县法院曾查过小桥办事处的账户,发现无款可划。
赔偿额创历史新高 成维稳牺牲品
医院败诉后,医务科科长娄涛说,这让他感到“无能又无力”,精神病院已经由协助维稳“精神病人”,变成了维稳的牺牲品,“那十几万不是赔偿款,是维稳金。”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目前又提起了申诉,不过这并不影响沈丘县法院8月3日的强制执行。
据医务科的说法,这是该院建院61年来,第一起因“被精神病”治疗纠纷而败诉的案件。赔偿款额也创了历史新高。
医院:“他们是求着我们收的”
“他们一开始是求着我们收的。”娄涛说,现在,那些参与强行送治吴春霞的警察和干部,都已经不再搭理医院了。
娄涛记得,接到周口市蔬菜派出所指导员张晓东的电话,是在2008年7月26日白天,“态度很好”,称要送治一个劳教人员。“我问他有没劳教手续,监护人的同意和以前的病历,他说都有,我就让他先送过来。”
为此,娄涛还留在单位加班。当晚,他等到了吴春霞及其嫂子王霞、警官张晓东,以及小桥办事处的一个干部。娄涛很快决定收治,原因是“手续很全”。自当晚起,一直到一年后被吴春霞告上法庭,他从未再想起这个病人。
可怕的经历:要一周两次过电针
吴春霞入院检查显示,她体格无异常,意识清醒,未发现感觉障碍及错觉,一直坚称被冤枉,“否认有病,无治疗要求”。但她最终被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每天吃药,一周两次过电针,对她来说,那是一段比梦魇更可怕的经历。
病历显示,医院对吴春霞护理要求之一,便是“不得探视”。她的病情摘要则是,“反复告状3年”。在多次以自杀相胁后,2008年12月5日下午,吴春霞结束了132天的“治疗”。
出院后,原本健壮吴春霞患上了高血压和高血脂,体重也比“治疗”前增加了20多公斤。在一次体检后,她开始为“被精神病”讨说法。
医院成替罪羊:以后会更加小心
终审败诉,申诉无回音,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现在能争取的,只有对强行执行款项的异议了。
“很多死亡伤残事故的抚慰金才一两万,法院一下子就判我们赔10万。”娄涛说,医院被多执行了1000多元的利息,还有超出执行标的4000多元的划款,要了数次也没要回来。他将这十几万元称为“维稳金”:为了安抚吴春霞,河南省精神病院成了替罪羊。
那些曾“求”他收治吴春霞的人,事后对他“又客气又冷淡”。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娄涛还验过他们的警官证和介绍信。现在,他们就像从没来过这所医院。
吴春霞案,在医院内引起不小震动,“我们以后会更加小心,谁能想到,政府、公安和家属一块儿送来的病人,你也不能收?”
吴春霞继续上访 追究警察的责任
另一方面,吴春霞还在为赔偿额太少而耿耿于怀。她控诉称,132天的所谓“治疗”,导致她患上心脑血管疾病,很可能还丧失了生育能力。
现在,她仍要继续上访。在劳教和拘留处罚撤销,又告赢精神病院之后,她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拘留、劳教乃至送治她的警察张晓东等的责任。去年,周口市公安局答复称,其所反映事项,不属法定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她告到河南省公安厅,维持原答复。今年2月,她又向河南省政府提出复核申请,至今尚无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