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转自博讯网
山东冠县原组织部副部长冒领大学生村官工资获刑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8月28日 转载)
来源: 澎湃新闻网
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对冠县组织部原副部长赵刚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继续追缴其未退缴的赃款。
被告人赵刚1976年出生,山东冠县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4年2月,赵刚在担任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及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利用管理冠县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职务便利,故意不向冠县财政局通报许恒斌等9人已调离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事实,索要上述人员的工资折(卡)及支取密码,冒领上述大学生村官工资款共计1057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