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由中国民主党计生观察员高聪2015年8月29日转自“人口与未来”论坛
为给超生儿入户 男子送5万现金获刑
2015年08月27日 08:02 广佛都市网
佛山日报讯记者吴振山通讯员刘勇报道:为了让超生的儿子尽快入户,禅城南庄女子关某冰向南庄镇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陆某明等3人(另案处理)行贿5万元。昨日,禅城法院通报,关某冰一审因行贿罪被判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禅城区检察院指控,为了让本人及超生的儿子的户口迁入禅城区南庄镇某村,并少缴纳社会抚养费及缩短办理迁户时间,关某冰于2014年3月找到禅城区南庄镇卫生及计划生育局(时为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陆某明帮忙,并承诺给予好处费。
据公诉机关查明,陆某明接受请托后为关某冰提供伪造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等迁户手续,虚增已缴社会抚养费数额,并找到禅城区南庄镇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负责计生窗口业务的梁某娴和罗某彩帮忙出具调查报告及符合计生政策的审核意见等。事后,关某冰送给陆某明现金50000元,陆某明将其中部分款项分 别给了梁某娴和罗某彩。
今年2月2日,关某冰经电话通知主动到禅城区检察院接受调查,并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庭审中,关某冰表示认罪。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关某冰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关某冰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并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依法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