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娟慧转自博讯网
曹雅学:郭飞雄坐牢743天没有放风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8月22日 转载)
编者按:曹雅学女士是英文网站chinachange.org的创办人兼总编。这是曹雅学为美国之音撰写的评论和汇编的资料。这篇文章不代表美国之音的观点。转载者请注明来自美国之音或者VOA。
自2013年8月8日被捕至今日为止,中国民主活动家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已经在广州天河看守所被关押743天没有放风。律师多次抗议无用。律师报告说,在最近的会见中发现郭飞雄的记忆力、表达和思维都已经受到损害。中国当局的做法已经在中国人权活跃人士中引起广泛的愤怒和不安。我认为这已经构成对郭飞雄的蓄意残害和慢性屠杀。我提请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关注郭飞雄的境遇,并进行有效的干预,制止中国当局的恶劣行为。
郭飞雄2013年8月8日在广州被秘密逮捕,中国警方多日后才证实他的下落。2014年6月19日,中国当局指控他“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有二。一是郭飞雄 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演讲, 并且事后在境外媒体发表多篇对“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的评论;二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将照片上传至互联网。
郭飞雄案在2014年11月28日开庭审理,法官说“择日宣判”,但至今没有宣判,仍被关押。
他的律师说,郭飞雄与三十人关在同一囚室,人均空间只有一平方米。在这样的条件下,郭飞雄未经有效判决,已被非法关押超过两年,从未放风。
中国当局在办理郭飞雄的案件中涉及多项违规行为。中国国务院《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每日应当有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中国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居住的监室面积平均每人不得少于二平方米”。
对郭飞雄的虐待是持续和系统的。郭飞雄在今年六月的一封赔偿控告书中写道,“因参加庭前会议和两次开庭,[我]分别在2014年8月1日、9月12日、11月28日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法警押解往返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和天河区法院。这三次押解,赔偿要求人均遭到了负责押解的法警的虐待,虐待方式为戴黑头套、手铐反铐、戴脚镣,而且故意将手铐和脚镣戴得非常紧,以致压迫了赔偿要求人手、脚的血管和神经,每次都导致手、脚红肿、勒痕明显,特别是脚镣紧压造成了左脚脚踝局部麻痹,至今无法复原。庭审途中,手铐脚镣、戴黑头套,当局故意将手铐脚镣紧戴使铁条陷进手、脚的肉里。”
中国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从1988年11月3日起便确认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生效。但是中国政府对它的国际承诺完全持不负责任、任意践踏、蔑视国际社会的态度。
曹雅学:郭飞雄坐牢743天没有放风
唐吉田声援广州被捕维权人士郭飞雄( 博讯网图片)
至于郭飞雄的所谓罪行,根据中国刑法,郭飞雄被指控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
郭飞雄的律师李金星辩护说:“姑且不论公诉人出具的证词多么虚假,多么矛盾百出,即使公诉人在今天的法庭上宣读的证据全部是真的,杨茂东和孙德胜先生(郭飞雄的同案人)也根本上不构成任何犯罪。”
郭飞雄的另一位律师张磊说,“我认为郭飞雄先生是为践行中国人的人民主权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而被构陷坐牢的。我觉得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中国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
中国当局除违反上述两条看守所规定外,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与国际法标准,对郭飞雄实施的强迫失踪(2013年8月8日郭飞雄被捕,警方在8月17日才通知郭飞雄的家人)、酷刑、未经有效判决而非法关押,都涉嫌犯罪行为。
郭飞雄案的审理还涉及其它严重的程序违法之处。根据律师陈述,这包括侦查阶段非法剥夺郭飞雄与律师会见的权利;审判时强制带离多名辩方证人、致使他们无法出庭;不准辩护律师复制视听资料;庭审中剥夺当事人及辩护人发言权利等种种。
郭飞雄1966年出生于湖北谷城, 1988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师大哲学系,曾经是一名成功的书商。2005年开始,他作为北京智晟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开始在广东从事维权活动,在得到广泛报道的番禺太石村村官罢免案中扮演了核心角色,并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从2005年4月至今,他先后四次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名刑拘,其中第三次被判入狱,坐牢五年。这次是郭飞雄第四次被捕。
在2007年6月4日提交给时任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的申诉信中,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描述了郭飞雄2006年9月被拘捕后所遭受的酷刑:“广州市公安局预审处的警察将郭飞雄的手、脚铐在床上达几十天之久,审讯人员还对他进行疲劳逼供,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郭飞雄为此绝食25天以示抗议。在郭飞雄被转往沈阳关押期间,审讯人员为了拿到口供,将郭飞雄的手反铐在后吊起来,并让他坐老虎凳,还使用高压电棍击打他的生殖器。”
中国当局无限期地关押郭飞雄,并对他施以酷刑与不人道对待,使我们不能不对郭飞雄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担忧。在中国监狱,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被迫害致死,令我们有必要保持警醒,提防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此外我们也有责任质问并要求中国当局遵循自己的法律,遵循国际承诺与义务。
2006年8月高智晟被捕时,郭飞雄曾经向世界发出呼吁:“我建议国际和国内的各种力量要坚决地、非常强硬的投入到营救高智晟的运动中去。我们营救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中国的民气、人气。帮助的是整个中国的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它不仅具有个别性,而且具有全局的意义。”
今天我也向世界发出同样的呼吁:救救郭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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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国之音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