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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莱芜市纪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2015年08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60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莱芜市纪委

按照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求,莱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莱城区苗山镇王家胡同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效峰贪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莱城区苗山镇党委给予李效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案违纪款予以收缴。 

  2.莱城区苗山镇漫道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先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莱城区纪委给予赵先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高新区鹏泉街道泉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刁振福违反财经纪律、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高新区鹏泉街道党委给予刁振福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4.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南山子后社区党支部原书记谷国标职务侵占问题。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党委给予谷国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纪律审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莱芜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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