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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德州市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2015年08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58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德州市纪委

今年以来,德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禹城市伦镇刘李社区原副书记、李茂芝村村民管理小组原组长李承美滥用职权、侵占集体资金问题。禹城市纪委给予李承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乐陵市黄夹镇王香匠村支部原书记田春森贪污问题。乐陵市纪委给予田春森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3、齐河县宣章屯镇钱玉屯村第五生产小组原组长连大山贪污、侵占集体财产问题。齐河县纪委给予连大山开除党籍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武城县经济开发区孙河沟村支部原书记李振峰贪污、挪用公款问题。武城县纪委给予李振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5、夏津县雷集镇肖庄村原文书郭同虎贪污问题。夏津县纪委给予郭同虎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紧盯基层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查处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德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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