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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2015年06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61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德州市纪委

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及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期,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1、宁津县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宝胜因下属酒后驾驶公车、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宁津县纪委对张宝胜诫勉谈话。 

  2、平原县恩城镇大洞片总支书记张洪国因辖区内村干部为其子大办婚宴、乱收费、虚报冒领补贴款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平原县纪委对张洪国诫勉谈话。 

  3、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北城街道党委书记滕际东、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范文静、北城街道纪委书记陶九东因下属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责任追究。夏津县纪委对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对滕际东进行约谈,责令范文静作出书面检查,对陶九东诫勉谈话。 

  德州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或是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班子和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德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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