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福平转自博讯网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涉嫌受贿,周五(19日) 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认定,陈安众共收受折合人民币810万馀元的财物。陈安众在庭审中流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起诉书指,陈安众在1996至2013年期间,先后204次收受29人提供的财物。
另外,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兼党组副书记斯鑫良,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
大陆媒体周五(19日)报道,中纪委日前对斯鑫良严重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决定给他开除党籍及收缴其贪污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中纪委查明,指斯鑫良收受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又与他人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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