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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淄博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

2015年06月19日 综合新闻 ⁄ 共 94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淄博市纪委

今年以来,淄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近日,淄博市纪委通报近期区县查处的6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分别是: 

  1、张店区农机局副局长郑文春公车私用,工会主任李金凤、管理科科长周亮公车私驾问题。张店区纪委给予郑文春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李金凤、周亮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2、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驾驶员程金林公车私用问题。张店区纪委对程金林进行全区范围通报批评,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3、临淄区农业局驾驶员常滨公车私用问题。临淄区农业局对常滨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临淄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军,党组成员、区农安办主任付青松,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振宗进行诫勉谈话。 

  4、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田学东违规使用特殊标识公车问题。高青县纪委给予田学东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院长孟庆山进行诫勉谈话。 

  5、高青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杨博公车私用问题。高青县纪委给予杨博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派出所所长刘梅进行诫勉谈话。 

  6、沂源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驾驶员刘祥勤公车私用问题。沂源县直机关工委给予刘祥勤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亓忠禄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紧盯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开展明察暗访,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督办直查一批重点案件,专项治理一批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利益。各级要针对群众举报和查处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 

  端午期间,淄博市及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方面问题开展暗访,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淄博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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