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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五类观察:《黑五类忆旧》— 绍兴徐氏

2015年06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296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孙天星 转自 纵览中国

绍兴塔山区有徐氏者,与夫同庚,十八岁完婚,十九岁生子。二十三岁那年,天降恶运,出嫁不久的三姑姐的丈夫因失业,兼三姐又怀了孕,迫于生活压力,于农历七月大伏天投河自尽。一家六兄弟,没人关心老五的自杀;倒是妻弟,即徐氏的丈夫,连续几天没日没夜到各处荒郊河道打捞尸首。姐夫的尸首是找到了,因暑热、疲劳再加悲伤,妻弟却病倒了,上吐下泻。本来城中有西医,吊上盐水,打上几针,谅不会有大碍,可是家中老人思想保守,说西医是洋鬼子开的,吸人血,不去看,只看中医,不几日一命呜呼。徐氏夫与潘天寿同门,师弟亡故,师兄潘天寿还送了挽联。

徐氏与丈夫生有二子一女,此时大儿子五岁,二儿子三岁,女儿半岁多,家里还有公婆、公婆的兄嫂和徐氏的母亲五位老人。公婆的兄嫂,因子女相继夭亡,兄弟未分家,一直吃住在一起。二十三岁花季年龄的徐氏成了寡妇,兼家里的顶梁柱。

日本人来了。为避战乱,徐氏带着儿女逃难到乡下。十二岁的二儿子患痢疾,受医疗条件所限,病死乡下。徐氏自认命运不好,便吃斋信佛,积善积德,定期到庵堂做功课,希望通过自己念佛修行,使恶运不再降临这个家庭。

徐氏夫家祖上(康熙年间)有五房兄弟,徐氏夫家属于第五房。二房在外做官,定居外地,出资在老家买了一百二十亩田,留给家中兄弟及其后辈,轮流收租,接济生活。繁衍到徐氏的丈夫这一代,这个家族己有一百五十多户族人。二房留下的田地,成为这个大家族的公田,每年一家,轮流经管、受益。徐氏一个妇道人家,无论自己家的田,还是轮到的公田,都托夫家一位做过师爷的族兄代管。自家的田,与租地的农民五五分成,最多四六分成,有些年景不好,只收倒四六,租户得六,她得四。街坊邻里有口皆碑,称赞徐氏好心肠。

好不容易把几位老人送走(送终),熬到儿女长大,土改来了。土改工作组根据实情将她划为小土地出租,并且也告诉了她。

问题出在家族的公田上。

1948年,家族公田轮到徐氏收租。起初,土改工作组将1949年收租的那一户划成地主。地主不就是土地的主人吗?划作地主就做地主,那一户也没争辩。土改工作组要枪毙地主了,将其他被划为地主的人员也被绑去法场“观礼”。1949年收公田租子的那一位也陪绑去了法场,吓坏了,开始醒悟:“地主是当不得!”于是就提出申诉,说这个公堂地主不该由他当。土改工作组决定,那就由1947年收公田租子的那一家顶替这个地主名额。可是1947年那一家顶门立户的也是男人,会争,会辩,去闹,逃掉了这个地主名额。最后,这顶地主帽子落在不谙世事、与世无争、处处小心退让的寡妇徐氏头上。

随着毛泽东对阶级斗争形势的强调,到了1961年,居委会又重新给徐氏戴上地主帽子。当时重新戴帽的据说有六到八人,包括国家级统战人物邵力子的侄子、民国时期当律师的邵堂。徐氏因与邻居关系不错,在给她戴地主帽子的居民斗争大会上,没人斗她。三里外另一个居民小组的莲香,是一个姓王的理发师的老婆,拎住徐氏的头发将她揪上台,并发表斗争演说:“你在旧社会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压迫我们穷人。”

徐氏的邻居陶阿凤大嫂和朱爱爱姑娘,主动上台保护她,责问理发师的老婆:“你知不知道她的情况?她穿过绫罗绸缎?吃过山珍海味?对老人怎么这么没有礼貌,没有规矩?”坐在台下的派出所长急眼了,把大嫂和姑娘拦了下来,责问她们怎么这么没有觉悟,并问爱爱在哪个学校读书。得知姑娘这一年刚好小学毕业,要升初中时,他立即交待:“告诉她的学校,不准给她升学!”

爱爱的父亲知道情况后,将她接去省城,脱离了遭受迫害的环境,但这位姑娘从此中断了学业。后来个人问题也未解决,至今是个六十三岁的老姑娘。居委会委员陈阿宝(其子后任该市的农委主任)认为徐氏为人忠厚,胆子小,没劣迹,坚决不同意给她戴地主帽子,但居委会主任不听她的意见,坚持要给徐氏重新戴帽子。陈阿宝以辞职抗议,从此与主任分道扬镳。

徐氏的一儿一女都很争气,入了党。女儿护校毕业,分配到政府疗养院,后又调去中央保健局,在陈云家工作过三年,在陈伯达家工作了六年,直到六十年代查出肝功能数值不正常,才回到省属医院。儿子1949年考上华东军大,1959年立有战功,一直在部队工作,退休后进了干休所。那些年,居委会每年慰问军属送灯笼,徐氏重戴帽子前大部分年份不来她家,重戴帽子后就根本不来了。五十年代安排年青人参加工作,其儿媳有小学文化,贫农出身,本应作为真正的军属安排工作,但到街道开身份证明,因是地主家庭,不给安排,直至随军后才有了工作。

重新戴上地主帽子的徐氏,收到的所有信件,要拿到居委会当着治保主任的面才能拆开,治保主任看完后,她才能看。寄出的信,要经治保主任检查才能寄出。她也做了一点小小的抗争,说儿子的信不是寄给她的,是寄给媳妇的,才使儿子的信在当时免遭检查。徐氏每天白天扫马路,每周晚上各去几里路外的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学习”一次,年终上台一次,接受革命群众的斗争。孙子也被人骂作四类分子,为了不影响晚辈的前程,徐氏主动提出要儿子将孙子、媳妇接走,让她独自生活。

1966年,徐氏的女儿在宁波地区搞四清,原定四清结束自宁波返杭州途中在绍兴下车来看望母亲,徐氏也向居委会作了汇报,告诉女儿将要来看她,但女儿最后没下车来看她。女儿的解释是,当时大串联,车上很挤,很难下车,就没下来。现在她自己也老了,每听电视中唱起“常回家看看”就后悔不己。

徐氏生病了,但她不告诉子女,而且坚持每天扫马路和每周两个晚上的“学习”。实在坚持不下去了,1967年春,徐氏上吊自尽。儿子单位的政工部门见到死讯电报,却不立即告诉本人,压了三天才把电报交给他,且不准他回去发殡母亲。徐氏是阳历3月1日自尽的,赶来处理丧事的女儿发现,徐氏的购粮本上,2月份的指标还未买,1月份购的米,在米罐里还剩十几斤。当时成人的定量是每月二十五斤,这意味着,徐氏在生命最后的两个月里只吃了不足十斤米。

徐氏自杀后,街坊中有一位原先开棺材店的师傅王长荣,公私合营后己改行,提出愿重操旧业,用徐家的门板连夜为徐氏赶制一具棺材。居委会和居民小组长说,你们邻居同意,他们没意见。其女儿则说,这是人民的财产,我不能动。最后,徐氏仅得以棉被裹尸于当天下午下葬。其女也没陪送到下葬地,而由其嫂的姐姐送至大禹陵附近草草泥葬了事。后来徐氏的女儿解释说,从四清回单位后,不少大字报写她是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所以不敢再为母亲做什么了。

徐氏的女儿离家回杭州时,被街对面一个老石匠拦住骂了一顿:“你这个地主的女儿XXX,你要弄清楚,你不是人民养大的,你是由地主养大的,你娘一生多么艰辛!多么不容易!你娘把你从一草纸长养大到今天,你为了自己少受罪,竟这么对待她,你良心到哪里去了?你们不回来,我们还可以把她的丧事办得体面一点,你怎么能这么对待她?”面对寿头脑的责备,她只好眼泪往肚里流。如果说她不孝,可她自参加工作,每月都寄十元钱给母亲,这在当时不能算少。

居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居民小组长对邻居们说:“四类分子学习时,我们不到场,由他们自己组织,但我们稍稍站在窗外天井里监听他们的谈吐言行。其他人都有过一些牢骚话,但从未听徐氏发表过不满言论。我们本打算文革结束时给她摘帽子,但她现在自绝于人民。”徐氏一过世,居委会即来霸占房子,将家具用品拍卖。直到八十年代中期,徐氏被霸占的房产才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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