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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欺诈观察:锦州监狱虐杀张立田 企图隐瞒真相

2015年05月28日 综合新闻 ⁄ 共 413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姜洪波 转自 博讯新闻网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立田,三十六岁,原籍山东省莱州市,二零零八年四月在山东原籍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和太和分局劫持到锦州,关在锦州市第一看守所。零八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是在看守所进行的非法审判,十月份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迫害。十一月十八日,张立田在山东省莱州市的家人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声称张于十七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这是继法轮功学员辛敏铎、崔志林被锦州监狱迫害致死后,该监狱制造的又一起法轮功命案!目前锦州监狱狱长辛廷权等人正设法隐瞒真相,逃脱责任。

张立田家属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在锦州市殡仪馆见到了张立田本人的尸体,看到尸体表面有许多伤痕,特别是心脏部位的伤痕尤为明显,他们亲属一致认为这些伤痕是因为外力所致,张立田被伤害致死的可能性极大,张的家人表示,张立田没有心脏病,不可能死于心脏病。家属已委托律师向锦州市城郊检察院提出尸检申请。监狱警察张宝志等对家属软硬兼施,百般刁难和恐吓,企图阻止立案。据知情者称,十一月二十六日,张宝志等监狱警察已将尸体从火葬场拉回锦州监狱,谎称张立田的家属未到,他们要将尸体尸检后,再做处理,并要求火葬场保密。但锦州监狱里只有简易停尸房,没有冷冻设施。估计锦州监狱企图在尸体上做手脚,隐瞒真相。

一个月前,张立田的姨母还来锦州监狱看望过他,接见后说张立田身体状况良好,而且张立田在十一月五日还给父亲邮了一封家书,信中说要一双43号的棉鞋。此信的锦州邮戳是“2008年11月5日”。如果真的是犯了心脏病,那么,锦州监狱采取抢救措施了吗?如果抢救了,为什么不马上通知家属?如果没来得及抢救,为什么不在死亡后的第一时间立即通知家属?而是隔了一天才通知?

据知情者辗转透露,二零零八年十月张立田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二十监区,入监后,他几次被罚站,多次遭到犯人殴打,十一月十六日,张立田绝食抗议虐待。第二天(十一月十七日)在管教监区长张宝志的指使下,张立田又被刘裴岩、李勇等四名犯人毒打,导致死亡,。目前锦州监狱正设法隐瞒真相,想以急病突发致其死亡欺骗家属和外界。近日来,锦州监狱又搞起所谓的“出血热流行病的预防教育”,企图转移视听,欺骗世人,许多知道内情的犯人非常气愤。知情者还透露,十一月二十一日清晨,四名打死张立田的凶手被管教从监舍带走,去向不明。

法轮功学员张立田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改以前脾气暴躁的恶习,遇事忍让,宽以待人。那时他在朝阳市精密带钢厂工作,修大法后,他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他的工作岗位是开行车,他在工作期间从不离岗,哪有活哪到,谁分派什么活他都没有怨言。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群体后,张立田多次受到当地公安的骚扰和迫害。二零零零年二月,他因坚修炼法轮功,被朝阳市双塔区光明派出所非法抓捕,送进朝阳市拘留所,半个月后,被勒索二千元钱,才被放回家中。当年七月,张立田认为在被拘留期间,他被迫写下的保证不对,找到朝阳市公安局政保科声明自己写过的保证作废,被警察酷刑折磨,将他的双臂吊起,头部朝下,臀部上撅,吊在墙上。张立田的妻子来到政保科后,看见丈夫被如此折磨,据理力争,张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春天,张立田夫妇带着幼小的女儿外出遛弯,被户口所在地凌凤派出所警察开警车拦住,当时张立田正抱着女儿,警察一拥而上,欲绑架他,女儿吓得哇哇大哭(由于多次迫害,孩子见到警察就哭),张立田夫妻大声斥责警察,要求将孩子放下,警察散开,张立田乘放下孩子的瞬间,飞快走脱。从此,张立田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他不得不蹬“神牛”(人力车)养家户口。二零零一年七月朝阳市精密带钢厂非法将张立田开除了公职。

二零零一年的夏天,张立田正在蹬“神牛”等活儿,有一个体态肥胖的男子说是到南塔去,上了车他就打手机说:“三缺一”,刚到地方,过来几个便衣警察就把张立田绑架了,此时张立田才知道那个胖子跟警察是一伙的。这伙警察也是凌凤派出所的。张被扔进朝阳市十家河套拘留所,他绝食抗议,遭到警察的野蛮灌食,十九天后,张生命垂危,被放回家中。但凌凤派出所威胁说他们随时都可以把张抓回去,他们还经常威胁张的妻子。果然不久,一天张立田出去买菜,又被凌凤派出所非法抓捕,这次警察直接就把他送进了朝阳市西大营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在劳教所,张立田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被管教大队长于振涛殴打,副大队长李福还把张立田长时间关进小号迫害。大约在二零零四年初,张立田再次获得自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傍晚,警察齐宗民和街道委主任马跃又到张立田家进行骚扰、非法抄家,并要张的身份证,张当时没给。齐宗民趁机拿走了张的手机,事后齐拒不承认。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八日,齐和另一警察,又闯入张立田家中,乱翻一通,恐吓要挟张立田,还要给其送教养,给张立田生活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不安,张立田不得不回到老家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朱马村。

可谁知好景不长,刚刚过上几年的安稳生活,在中共奥运前,二零零八年四月,他在朱马村又被莱州市“六一零”头目刘京兵等警察非法绑架,他身上带着的九百元钱被警察抢走,警察还抄了张立田父亲的家,刘京兵等警察还要将他家中仅有的一台摩托车抢走,后在家人的抵制下,未遂。刘京兵等警察将张立田转交给了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所谓的反邪教支队(支队长王辉)和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张立田被关押在锦州第一看守所。之后,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和中共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构陷张立田,将他非法批捕。

大约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中共锦州市太和区法院没有通知张立田的家属,就对张立田进行秘密开庭审判,是在看守所审判的,审判长是梁贺祥。八月七日太和法院于下达了判决书,非法判处张立田五年徒刑。不久,张立田的家人从朋友那里得到了消息,他七十二岁的老父千里迢迢来到锦州,为张立田请了二审律师。律师介入后,锦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刘波等人不予开庭审理,邪恶地维持了原判。二零零八年十月张立田被劫持到锦州监狱。

张立田死亡案件的可疑之处

1.张立田死亡的当天(11月17日)家属没有得到锦州监狱的通知。
2.锦州监狱说张立田是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张立田家族中没有心脏病史,张本人也从无这方面的疾病,而且他在朝阳市精密带钢厂工作时,在车间是开天车(也叫行车,在高空驾驶)的,心脏方面是绝对健康的。张立田死亡前二十多天,他姨母还去锦州监狱看望了他,回来后说他的精神状态很好,而且他父亲在几天前还收到他的家书(此信封面上锦州的邮戳是11月5日),怎么会说死就死了呢?
3.家属于11月24日上午,在锦州市殡仪馆见到了张立田本人的尸体,看到张的胸前和腋下有明显的伤痕,家属一致认为这些伤痕是因为外力所致,张立田被伤害致死的可能性极大。而且,张立田的双眼圆睁……,看来他死不瞑目。但锦州监狱狱医阎飞解释说,这是尸斑。懂得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尸斑是出现在死亡时身体的低位,既然张立田经过了抢救,那一定是仰卧的,尸斑是应该在后背的。
4.据目击者辗转透露,2008年年9月末,张立田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二十监区,入监后,他几次被罚站,多次遭到犯人殴打,11月16日,张立田绝食抗议虐待。第二天(11月17日)下午2点多钟,在管教监区长张宝志的指使下,刘裴岩,李勇等4名犯人一拥而上,开始暴打张立田,约半个小时左右,张就断了气,在场有许多犯人亲眼目睹了全过程。之后他们把张拉到监狱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还透露,11月21日清晨,4名打死张立田的凶手被管教从监舍带走,去向不明。
5. 家属提出尸检后的当天晚上,锦州监狱张宝志等数名狱警来到家属住的旅馆,纠缠家属,他们围住家属,软硬兼施,说尸检得需要很多钱,还得很长时间出结果,……等等。家属提出要五万元钱,张宝志说给一万五,家属不同意。我们不知道如果是正常死亡的犯人,依照法律,监狱都得赔偿一万五吗?他们还恐吓家属,说家属背后有人支持,说如果家属与他人接触,就把家属送进去。如果真是心脏病死亡,用得着这样吗?
6.家属在北京律师的陪同下,11月24日上告到市城郊检察院后,该院检察官刘秀岩接下了申诉,但他在2天后又对家属说,如果3天之内找不到家属,这事他们就不管了。难道受理案子就限三天的时间?法律上是否有此规定?11月28日,在刘秀岩指定的期限内家属来到市城郊检察院,见到刘秀岩,刘说要尸检可以,但得由他们委派的辽宁锦州附属医院进行,但据调查,辽宁锦州附属医院目前没有法医,市城郊检察院为何撒谎?
7.据目击者透露,锦州监狱狱警张宝志等人在11月26日已将尸体从火葬场暗中拉回锦州监狱,谎称张立田家属至今未到,实际上张立田的弟弟一直在和他们通电话。张宝志等人还对殡仪馆工作人员说:这是机密,不许外传。另据证实,锦州监狱内只有简易的停尸房,没有冷冻措施,不然监狱也不会在张立田17日死亡的当天就将尸体送到殡仪馆冷冻。鉴于锦州监狱私自将张立田的尸体转走,恰恰说明此举可疑,他们是在违反法律程序,干扰司法公正,因为此案已经由检察院接手,尸体是唯一的证据,锦州监狱这样做很明显是在肆意破坏证据,企图逃脱法律责任。

锦州两家检察院与凶手串通一气,劫持被害人尸体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立田在锦州监狱被警察程军、张宝志和两名犯人殴打致死,监狱谎称张死于心脏病。家属提出委托外省法医做尸检,以查明真正死因,锦州市城郊检察院法官说即使尸检也得是由锦州本地的法医进行,而且是由他们指派。家属要求自己请外地法医尸检,以达到公正、公平,可锦州城郊地区检察院和锦州市检察院无理驳回了家属的申请。这两个检察院互相推诿,隐瞒真相,刁难家属。

城郊地区检察院的刘飞和市检察院的宫佩合(音)态度非常蛮横,市检察院的李世成还对家属说:“在你们看来是人命关天,在我们看来司空见惯。”

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左右,张立田的遗体被凶手张宝志偷偷地由殡仪馆拉回监狱,两家检察院对此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在中共的体制下,这些“人民的检察官”们如此漠视生命,蔑视人权,使百姓活得举步艰难。

十二月十七日锦州监狱又偷偷的将犯人李勇、刘裴岩转移到沈阳第二监狱。

十二月十八日锦州检察院给家属的答复是锦州检察院开会决定,还是由城郊地区检察院委托法医进行尸检,锦州市检察院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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