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新转自自由亚洲网
安徽淮南市残疾家庭教会牧师王在庆,因印刷和散发基督教圣经和书籍,被公安国保以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案件令一份当局打压宗教自由的内部指引曝光。
总部设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星期四发布新闻稿,披露安徽淮南市家庭教会一位残疾牧师王在庆,于五月底被当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现关押在淮南市第一看守所。
该会的傅希秋牧师接受记者访问时透露,看守所甚至没收了这位残疾牧师的枴杖,他代表“对华援助协会”作出以下呼吁:“希望中共政权立即释放这位残疾牧师,他在监狱行动也不方便,而且看守所当局也没收了他的枴杖。如果要进入司法程序,希望有一个公正公开的审判。”
据“对华援助协会”消息,43 岁的王在庆牧师是安徽亳州人。右腿因患严重的小儿麻痹症而失去了行走能力,走路都要靠枴杖。1993年受洗成为基督徒后,在淮南开办家庭教会,从事讲道、教会治理、传福音的足迹更遍布江苏、浙江、汉口等家庭教会。是一位具影响力的牧师。
他4月底被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的罪名刑事拘留。但在此之前,当局对他的传唤则是以涉嫌非法私自编印、散发基督教宣传品为由,更在他家搜走了许多基督教印刷品。王在庆的银行卡和电子琴也被扣押。
傅希秋牧师说,这是当局再一次以经济犯罪为借口进行信仰迫害:“看到第一次传讯的时候纯粹是因为关于基督教宣传的问题,内部印刷、派发圣经又没有什么经营行为,就跟蔡卓华牧师的案子一样。”
逮捕通知书上的执行单位是署名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记者致电该分局,从与工作人员的谈话中证实,抓人真正原因并非经济犯罪。
记者:“我想问一下王在庆牧师是你们田家庵抓的,请问他是涉及什么罪刑呢?”
工作人员:“这要问办案单位啊!”
记者:“办案单位是国保大队。”
工作人员:“你明天上班以后打到国保大队吧!”
记者:“一般来说这些宗教案件都是由国保大队来负责吗?”
工作人员:“对。”
记者:“如果是经济犯罪是由哪一部门负责的?”
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由经济侦察大队负责。”
记者:“但是它这个案件是以经济犯罪名逮捕,为什么会是国保大队抓人呢?”
工作人员:“国保大队办案肯定与国保大队案件有关,否则他们不会去办理的。”
逮捕王在庆前的传唤拘留还令一份指引当局多年来打压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内部文件首次曝光。
这份八八年十月由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及公安部发出,题为“关于制止和处理利用基督教进行违法活动的通知”中规定,只有在政府批准下才能出版基督教经典、书籍,或进行培训传道人员的活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举行宗教集会及散发宣传品等等,限制宗教自由的条例。
代理了此案的北京法学博士李柏光指,这一内部通知与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是背道而驰的,借经济犯罪之名打击家庭教会正显示了官方自知理亏。
李柏光:“看到王在庆牧师的拘留通知书感到很惊讶,我们从没看过这样的内部文件,看完以后发现以内部文件的方式剥夺了中国宪法的宗教信仰自由。我准备连同一些专家学者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上书全国人大,要求他们按立法的规定来审查通知。因为它完全是违宪的,而且是88年通过至今还在执行。”
为了减低舆论,当局甚至对王在庆的家属进行恐吓。
李柏光:“公安局国保的队长威胁他说,你让美国管这事,让外国媒体管这事,对你家人绝对没有好处!所以他们现在很害怕。他们长期受到这种对外的不了解,他们还想花钱来买通公安局想办法把他释放出来。我说绝对不能这样,我们没有任何违反宪法的地方,不能搞这种内部的解决。后来他们家人同意我们这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