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姣丽转自维权网 湖南维权人士彭兰岚被羁押一年后获释
(维权网信息员孙海涛报道)本网一直密切关注的湖南籍维权人士彭兰岚,于8月12日上午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刑满获释,虽然一年的关押给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彭兰岚表示维权的信念不会改变。
据彭兰岚陈述,在看守所中受到了不公正的虐待,曾被带手铐和脚镣,也曾遭到由警察指使的牢头狱霸的殴打和辱骂,被单独关小号,尤其是2012年8月13日在路上被警察抓捕时,眼睛被警察打伤,至今仍视力模糊,亲友寄到看守所的钱被扣押,等等一系列的迫害,使得彭兰岚出狱时,身体削瘦,手臂和胸部仍留有伤痕,由其姐姐搀扶着才能走路。
2012年8月13日,彭兰岚与江西彭水保、湖南李干枝、山东徐志刚等人前往国务院新闻办递交有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上访维权者人权状况调查表》的途中被北京警方抓捕,当晚彭兰岚被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被以同样的罪名正式逮捕。
直到2013年的6月8日,彭兰岚案才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所有要求旁听人员未被获准进入法庭,引起近百名上访维权人士的抗议。随后的7月10日,一审进行了书面宣判,判处彭兰岚一年有期徒刑;8月7日,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两次宣判都是以书面的形式而没有正式开庭,因此外界根本无法获知彭兰岚案的审判过程。
彭兰岚感谢维权网及社会各界对她的关注和声援。她表示:因为中国没有人权,所以自己才会受这样的罪,才会被非法审判和关押。中国的人权事业靠每一个人的努力和推动,不管再受到什么打压,也不会放弃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