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星 转自 纵览中国
文革后最先反省土改暴力问题的文学作品是山东作家张炜的长篇小说《古船》。山东是革命老区,土改进行得最为惨烈。即使在今天看来,这部小说仍然有经典的意义。
主人公隋抱朴出身地主家庭,亲眼目睹了几十年来暴力不断的惨烈事件,苦苦思索人性与暴力的关系。他始终警惕在历史的轮回中暴力会以各种新的名义死灰复燃。他苦读《天问》与《共产党宣言》,天问所问的是宇宙最根本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答案则是在《共产党宣言》里找到的,那就是人类私有制度和贫富的不均与分化,最终会让人们在争夺利益过程中变得冷酷无情,暴力是人性异化的必然产物。张炜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把土改中的暴力作为一种个案的病例,放在人性的聚光灯下加以解剖和考察。在作家的思维力度所能够达到的范围内,他把暴力视为人性异化的结果,超越了政党与政治的斗争。土改暴力的轮回,有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仇恨与报复,也有地主还乡团的反攻倒算的血腥暴力。仇恨激化了人性深处的暴力,每个地主的家族和血统,在长期的贫富不均的社会制度下都犯有罪恶,而苦大仇深的农民在复仇中也情不由己地以恶报恶,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场面:“有一个老汉手持镰刀,走到杆子下边,猛然砍断绳子。‘面脸’(一个地主)倏然落下,跌得七窍出血。一伙人围上去就踢,老汉挥手挡开,伸着镰刀问台上的干部:‘我儿子给面脸扛了五年活,伤了腰,卧炕不起。我要剜面脸一块肉煮汤给儿子治腰!这个要求过分不?’干部还未表态,人群就嚷:‘快割快割!’老汉低下头去,在一阵惨叫声里剜下了巴掌大的一块肉,高举过顶,对台上喊一声:‘我们的账结了!’说着跑走了。”
张炜把鲁迅在《狂人日记》里的狼子村佃户吃了一个恶人的故事重复了一遍,把吃人的民族历史从古代延续到了现代。他揭示出,土改中的暴力不仅仅是因为农会混进了流氓坏人作祟,真正的阶级报复是来自被奴役者集体无意识的创伤记忆。小说里的批斗会上,除了一个有姓名的坏人赵多多以外,所有施行暴力的全是没有姓名的“老汉”、“老婆婆”、“民兵”等等。他们都是苦大仇深,内心深处的火仇恨山一旦爆发,谁也挡不住人性深处的恶魔性因素决堤狂泻,弥塞他们整个心智。
人性的拷问还没有结束,紧接着作家又以同样的笔调描述了地主还乡团对劳苦群众和土改干部的疯狂报复,照样是血流成河的屠杀和骇人听闻的酷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栾大胡子在多人的注视下,被绳索套住,缚上了五头黑牛。栾大胡子大骂不止。有人喊着号子,另外五人各自鞭打黑牛。黑牛扬脖长啸,止步不前。又是鞭打,又是长啸。这样折腾了半天,五个牛才低下头去,缓缓地往前拉。栾大胡子骂着,最后一声猛地收住。接上着噼噼啪啪的碎裂声。血水溅得很远;五条牛身上同时沾了血,于是同时止步。当夜,还乡团又从碎肉中分离出肝来,炒菜喝酒。”
老汉剜了地主的肉给儿子补身体的细节,对应了《药》里华老栓用烈士夏瑜的血来做治疗肺痨的药,对应了狼子村佃户集体吃了一个恶人的故事,那么还乡团的兽性大发的描写,我们又一次会想到鲁迅笔下出现的徐锡麟被杀后清兵的兽性报复。张炜非常尖锐地指出,暴力不尽是农民大众的本性,也不尽是地主阶级的本性,而是几千年私有制度形成了贫富不均的制度,形成了阶级剥削和压迫,积累了难以消解的仇恨,一代一代以暴易暴的斗争彼此交替,终于促使了人性向兽性的倒退。在反省了私有制是仇恨的总根源的基础之上,张炜把暴力与人的攻击本能与侵犯性联系在一起,从检讨人性的角度给以展示与考察。
《古船》对暴力的反省达到了文学史上的最高水平。他不是一般地揭示人性与暴力倾向的内在关系,而是把人性中的暴力视为阶级斗争的一个必然后果,是人性在阶级社会中异化的产物,这样,就与一般地从抽象人性角度来探讨暴力划清了界限;同时,他也没有把土改中的暴力行为仅仅归结为少数流氓痞子的本性使然,而是把暴力视为一定阶级关系下必然性的表现:既是农民的,也是地主的。换句话说,所有的人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都可能产生暴力行为。
张炜对暴力的考察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从进化论的角度看,暴力应该是人类从动物由低级向高级进化过程中残留的动物本性。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过程中,暴力是动物捕食、生存不可或缺的能力,它是以强力破坏另一个生命为主要表现特征。即使现在,人类对动物仍然在使用各种暴力攫取它们的生命。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化与发展,人类自身对暴力有了限制,尤其是建立了国家这一阶级统治的工具以后,人类个体生命的暴力倾向被法律禁止,但同时又被升华到国家机器的功能。通过国家化的形式,转移了人类个体生命的暴力倾向。现代社会由国家暴力来转移个体生命的暴力,一方面是人的攻击本能和侵犯本能受到了国家机器(法律、军队、警察、社会制度、社会风俗、道德宗教教育等意识形态等等)的约束,但另一方面,国家以更大的利益驱动利用了暴力,如发动对外侵略战争,对反抗者实行武装镇压,监狱制度下的“躲猫猫”,法西斯的集中营,灭绝种族的焚尸炉,以及关于英雄主义暴力的渲染和意识形态的教育,等等,都使暴力变得合法。这样,人类进化中的原始的暴力性,在现代社会中可能转化为两种形态:一种是民众的暴力,它是在国家法律制度的约束一旦松弛的情况下,由民众的集体无意识决定了它的爆发;另外一种是国家暴力,即通过国家机器在现代文明制度下履行使命的暴力,它的前提是维护国家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并且以统治者的利益为核心,分出多层的社会阶层。当有一部分人被宣布为国家政权的敌人,这部分人不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那么,这部分人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国家暴力的对象。
张炜的深刻性还表现为对这两种暴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充分的描绘。同所有的土改题材的创作一样,《古船》对于解放区土改的全过程有准确的把握。首先是暴力与土改的最初宗旨的冲突,小说里的工作队王书记被塑造成一个严格执行土改政策、反对群众暴力的人,他甚至说了这样一句:“发动的是群众的阶级觉悟,不是发动一部分人的兽性!”但问题是,一旦群众真的发动起来,连王书记也控制不了局面。接着是土改复查中王书记和洼狸镇的土改工作被批评为右倾,于是左的暴力狂潮开始泛滥,乱打乱杀从此开始,三天里在非法酷刑下死了十多人,其中最多是五个人有死罪的。王书记带来了“巡回人民法庭”,宣布这是违反政策,但有人当场在下面呼喊打倒富农路线。紧接着,地主还乡团回来疯狂报复,更残酷地杀害了土改干部和无辜农民,人们又开始后悔:后悔当初没有把那些家伙更多宰一些,大家恨不能重新开一次杀戒才好。当这种仇恨被带到了战争,成为大批农民参军投入解放战争的驱动力。
这里所描写的场景完全符合后来历史学家关于土改的研究成果。土改暴力,以前常常被学界认定是事先由土改当局设计好的、为紧接而来的战争服务的举措,但是现代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表明,土改最初是因为抗战胜利后农民对土地的进一步的要求,这是重新分配国家资源的一个民间自发的举措。抗战胜利以后,国共两党都考虑过用土改来满足农民渴望土地、重建家园的愿望,尤其是在广袤的抗日敌后根据地。而中共抢在前面实现土改,是由它一贯地站在民众的立场的宗旨所决定。当局起先并未使用暴力的动员,而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企图实现和平土改和赎卖政策,但是随着土改的深入和出现的情况,尤其是当局的长期指导思想是阶级斗争理论,认为不通过残酷斗争,地主阶级是不会轻易放弃田地,他们的经验是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所以本能上站到了民众暴力的一边,结果造成的是国家政权暴力非但没有升华、转移和替代民众的个体暴力,反而由民众暴力取代了国家政权的意志,国家政权鼓励了民众的暴力,最后发展到无法无天不可收拾的惨局。这样的惨局,在文革中又重演了一遍。由党的领袖的名义来鼓励和号召民众暴力,一旦民众的集体无意识占领了上风,暴力就变得不可驯服和难以收拾,反过来取代了本来应该由国家暴力来完成的工作。
《古船》以后,关于土改暴力的反省还是在继续中。尤凤伟也是山东籍作家,他的小说多次涉及到土改背景,但他更多的是在人性本来的意义上探讨暴力的来源。在尤凤伟看来,暴力是被一种遮蔽人性的仇恨观念所唤起的。他在小说《诺言》里描写土改前的李家庄本来有着千年不变的文化传统:“世间万事皆以古训为道:仁义礼仪、三从四德、忠孝廉耻、种田交租、借债还钱、犯罪交官、老实长在、富贵在天、福祸由命……世世代代,千古不变。”然而,土改使一切都被颠倒过来。
“其实,多少年来住在一个村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并不陌生,可是在知道了这伙人是他们的敌人后就突然感到陌生,并且充满了仇恨。”于是,“与数千年漫长岁月相比,这一切几乎是变化于一夜之间,惊喜而迷惘的人们甚至来不及对发生的一切进行思索,只好运用便当的翻转逻辑来衡量客观是非:大肚子都是坏蛋,穷兄弟都是好人;有钱是罪恶,赤贫最光荣;革命就是造反,造反不讲仁义。”这些观念,是一夜之间由土改带来的根本性的变化。正因为是观念带来了暴力,所以,尤凤伟也天真地相信,只有人性的善良和道德重新被发现,才可能避免人类的暴力行为。《诺言》以地主的女儿李朵为中心而展开,也写出了杀人如麻的民兵队长李恩宽良心发现。
在一篇叫《小灯》的作品里,他写出了一个土改运动中“人性之光在瞬间微弱的一闪”的故事。因为一个穷苦农民出于同情和怜悯私自放走了那些土改中受难者,结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是据说在还乡团复仇的时候,那些受过那个牺牲者帮助逃命的人阻止了血洗村庄的行为,而且这个村庄从此就没有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在长篇小说《衣钵》里,作家又写了一个老实农民出于同情,帮助一群学生逃出解放区,自己终于被迫害死去的故事。从人性善良的角度来纠正、战胜土改暴力的还有严歌苓的《第九个寡妇》,作家把人性之美写到了极致,以至于在更为广宽的人性的背景上,暴力也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
刘震云与张炜一样,还是从现代社会历史的发展中来考察暴力与政权、人性的关系。但是刘震云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描写中国的地方政权与民间的痞子运动如何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暴力的民间社会。《天下故乡黄花》从民国初年孙、李两家为富不仁争夺村长位置开始写起,他们同样是利用了民间的土匪流氓力量来争权夺利,故事一直沿伸到“文革”中的两派武斗,比《古船》更进一步地揭示了民间的痞子运动是如何与政治斗争遥相呼应。这又深入到另一个与土改暴力相关的问题,即群众运动中的痞子因素。文革后的农村土改小说中对于痞子的揭露仍然继承了赵树理的尖锐性,如《古船》里的赵多多,《天下故乡黄花》里的赵刺猬和赖和尚,等等,这是中国农村特有的一种人群,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
杨奎松关于土改论文的主要成果是阐述了中共领导人为适应解放区农民在抗战胜利前后重新分配土地资源的要求,而及时调整政策,全力支持和领导了一场土改运动,设法满足农民精神和物质的双重需要的过程。在土改实践中,本来也是有和平土改的可能性,但在阶级斗争观念和支持农民立场等因素的制约下,最后导致了暴力土改的左倾泛滥,结果是付出了沉重的牺牲和代价。这种破坏性是中国民族传统中特有的。在几千年历史的传统农业社会中,在长期的贫富不均和土地兼并中,必然会出现大量丧失土地的农民,沦落为农村流浪汉,他们可能有机会成为雇工,靠出卖劳动力来养活自己,也可能连正常的打工机会也没有,迫使他们采取非法的手段来谋取生存机会。这群人,在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里被称作游民无产者。在1926年中国共产党革命刚开展不久,毛泽东就注意到这群人与革命的关系:“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的问题之一。这一批人很能勇敢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我们要注意,毛泽东在这里用了“处置”和“引导”一对动词,既表明了革命政党与这群人的距离,又抱有热情的期望。
按照毛的解说,似乎游民无产者可以归入流氓组织的范围,其实,是否参加民间秘密组织并非是游民无产者的主要特征,而无固定职业和收入,无固定居住的社会环境,无固定的社会道德和法律观念,才是这类社会群体的普遍特征。他们可以是流氓,土匪,青红帮,也可以是一般的雇农和工人,而后者的社会身分更加具有影响力,在他们身上,体现出对既成秩序的强烈的仇恨和破坏欲望。这群人在传统社会里就是江湖上的流浪者,如《水浒传》里的赤发鬼刘唐、混江龙李俊、白日鼠白胜等等,均属此类。往好里说是江湖好汉,往坏里说就是泼皮流氓、亡命之徒,他们挤入了官场就是董超薛霸,蔡福蔡庆,占领了山寨就是吃人心肝的燕顺王英,混入黑社会就是恶霸老大如混江龙李俊之流。他们身上并没有反抗阶级压迫和社会秩序的自觉,因为他们作为个体在社会上是弱者,不可能产生成熟的反抗愿望,但是他们具有破坏性,一旦个体汇合成疯狂的群体,他们马上就成为最活跃也是最有力量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