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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鹏:中国下岗工人观察年度专题简报(2014)—下岗的概念

2014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9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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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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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是中国大陆的特有名词,即退下工作岗位,指中国大陆国有企业机构改革中失去工作的工人。工人仍属该工厂单位,但没有工资,实际上等于失业,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中国大陆官方首先提出并在中国内地所广泛使用的名词。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发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城市改革的开始,并在1985年全面展开。早在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营经济)占据了9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而且企业的生产经营脱离市场,一切产品生产由政府下达订单;而掌握企业主导权的并不是工厂厂长,而是国家委派的干部——公方代表或上级党委委派的党支部书记。无论是国营企业还是极少部分的私营企业,工人一律不得被辞退,也没有相应的破产措施;部分亏损严重的企业只得由国家背负这些不良资产。缺乏竞争、不负盈亏的企业,在主观上没有研发新科技、扩大再生产的动机;结果在同期世界上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都抓住了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导致中国大陆与其他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

邓小平在1977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便提出以科学技术带动社会生产力。1985年的改革更进一步打破了原有的计划经济理念:政府一方面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遣返私营企业中的公方代表,引入市场经济中的许多观念,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可了私营企业对中国大陆经济的贡献和所处地位,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进一步发展以带动中国大陆经济,打破了中国大陆经济公有制成分一枝独秀的局面;抽回公方代表,逐步放宽私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将企业纳入宏观经济的管辖范围内,与市场调节作用相互结合;对于生产盈利,不再坚持“一刀切”的均分政策,转而以按劳分配为主要的分配方式,以允许“少数人先富起来”的诱因为代价换来了企业的生产活力。对国有经济成分进行改组,由政府绝对控制经营转为政府拥有企业的绝对决策权,将一半经济活动权下放给企业,支持并鼓励负债企业兼并或破产——这极大地动摇了工人心目中共产党社会主义的形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政治地位极高的工人群体被改革开放引入的政策所冲击,伴随着各地国营企业的关闭,全国约有数百万工人失业,在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受到了极大冲击。

 

中国民主党中国下岗工人观察员 李文鹏

2014年12月31日

注:本文参考“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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