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计划生育政策悖逆人性,残骸天理,极不得人心,因此贯彻很难。但中共以骇人听闻的暴政强制推行其政策,导致无数中国公民家破人亡。现将中共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手段列举一些。
节育措施
一环二扎(一孩上环,二孩结扎)政策在一些地区沿用至今。强制上环、强制结扎、强制堕胎甚至杀婴等手段仍然十分常用。
根据2012年统计,计划生育采取的各种避孕措施比例如下:宫内节育器(上环)54%,女性绝育29%,避孕套10%,男性绝育5%,口服及注射避孕药1%,其他1%。截至2012年,宫内节育器使用人数达1亿3185万,女性绝育人数达7089万,男性绝育人数达1131万。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人工流产至少1300万例,位居世界第一。2012年实施的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子宫穿孔700多例,感染3100多例。
社会抚养费
2002年以前,超生的公民会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2002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后,违规生育子女的公民被要求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其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按省级(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主要参考的是当地人均收入,当事人的实际收入以及超生情节[52] 。例如,在湖南省,违法多生一名子女的公民,将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到六倍;而重婚、婚外生育或生育更多子女的,受征收的倍数还会更高。
在收取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曾发生邵阳计生办公务人员为获得这一费用来作为地方财政收入而进行的邵阳当局没收婴儿事件。
其他惩罚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应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超生的员工可能被开除或受到行政处分。
很多地方把计划生育和户口、教育等事项挂钩,超生子女沦为黑户,无法接受教育。这些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中国民主党计划生育观察员 杨林帮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