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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腐败观察:中纪委通报江西1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014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54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盛福平转自博讯网

 中纪委通报江西1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民网南昌12月29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厅网站29日通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55件,其中江西11起。 1.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人大副主任谢风林,违规新建楼堂馆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西省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黄永福,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水口林业工作站站长熊立平,工作时间打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南港镇副书记简剑峰,公款大吃大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张正坤,违规收受节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6.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李有春,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环保局副局长谢树林,私设“小金库”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周岭林场防火办主任施崇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水槎乡人民政府常务副乡长邓名华,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孙坊镇党委副书记余兴旺,工作时间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卫生局工作人员汪琴,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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