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俐转自新华网 https://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14-11/06/c_1113150124.htm
2014年11月06日 20:55:02来源: 新华网
国家网信办召开会议 29家网站签署《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 国家网信办6日下午召开跟帖评论管理专题会暨《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签署仪式,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等29家网站及部分地方网信办负责人参加。
加强网站跟帖管理自律是国家网信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要求网站加强跟帖评论管理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强调,各网站要高度重视跟帖评论管理,充分认识签署自律管理承诺书、推进跟帖评论法治化的重大意义:第一,跟帖评论法治化是依法管网的迫切需要。互联网具有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依法管网不仅要重视管好新闻信息源头的生产,还要高度重视传播流通过程的引导和维护。跟帖评论法治化关乎网上舆论导向和网上舆论生态建设,还关乎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是依法治网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管网必须牵住网评和跟帖这个“牛鼻子”。第二,跟帖评论法治化是依法办网的迫切需要。网站对跟帖评论负第一责任。国外不少知名网站都制定了详细的评论规则,并以醒目方式告知用户发表评论的注意事项及网站对不当言论有权采取的管理措施,媒体自律成为互联网管理的重要一环。各网站应当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将依法办网作为固本培元、谋求发展的根本保证,通过生产优质内容、传播正能量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第三,跟帖评论法治化是依法上网的迫切需要。文明、理性、友善的评论空间,需要广大网民共同维护和建设。此次网站签署自律承诺书,有利于网民明确个人发表跟帖评论行为规范,了解网站应负的管理责任,并对跟帖评论管理实施监督。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跟帖评论是网民表达意见的渠道、互动交流的广场、舆论监督的平台,跟帖评论乱象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网民深恶痛绝,必须下决心整治。网络媒体都应增强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把跟帖评论法治化作为依法办网的一项重要举措,主动向广大网民做出自律管理的庄严承诺。
人民网副总裁唐维红表示,人民网一直以来非常重视跟帖评论管理,已经先后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此次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用好法律这把戒尺,依法办网,争取将跟帖评论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搜狐网媒体技术中心总监樊功臣说,新闻跟帖是一个成熟的互联网产品,是网民意见的重要表达渠道。对跟帖评论进行科学管理和正确引导,构建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信息分享和意见讨论空间,是每一家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网站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澎湃新闻副总编游晓丽表示,网络空间不是“独立王国”,现实社会中不能僭越的法律和伦理底线,网络世界同样不应该逾越。跟帖评论管理是内容管理的一部分,不能因内容由用户产生网站就置之不理。澎湃新闻将严格做好跟帖评论管理工作,为营造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承担应尽的义务。
今日头条总编辑夏勇说,签订《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是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互联网业界和广大网友的自觉要求,既体现了法治精神,也是德治规范,“今日头条”一定会履行责任、兑现承诺。
会上,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台湾网、中国西藏网、中国新闻网、中青在线、中国广播网、光明网、正义网、环球网、法制网、中工网、中国军网、千龙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凤凰网、百度网、财新网、今日头条、澎湃新闻等29家网站负责人签署了《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承诺致力于使跟帖评论成为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意见交流,承诺跟帖评论服务遵守“七条底线”、不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信息,承诺将完善公众举报平台,接受广大网民监督。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本网站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现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网站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通过运营网络互动传播技术平台,供用户对本网站传播的各类信息发表评论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语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二、本网站致力使跟帖评论成为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意见交流。在推动跟帖评论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完善跟帖评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三、本网站坚持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四、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将自觉遵守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五、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不发表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十一)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十二)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十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四)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十五)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十六)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十七)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六、对违反上述承诺的用户,本网站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跟帖评论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七、本网站承诺,完善公众举报平台,欢迎用户监督举报各类不法传播活动和违法有害信息,以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承诺人: (公司)
(签名)